

本次电工作业人员专项培训班
分四个班次进行
共培训450人次
涵盖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行业领域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1.电气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作业时要穿戴工作服,佩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高空作业扎好安全带。关键部位要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按规定对相应设备做好跨界片连接及接地装置。
3.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源,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由电工接线,并按规定架高和绝缘。
4.电气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雷雨天气要加强巡检,每班要对现场临时电源线检查一次;固定电源线路做好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5.岗位职工在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
6.非电气人员严禁私自触摸、拆卸和检修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来源:坪地街道应急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