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管合力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021年4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企业合规工作提供了方案遵循。其中要求,“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时,主动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含某农资企业法人)在认罪认罚具结书签字,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双方达成和解。
此案经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针对涉案农资企业生产的掺混肥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开展实地走访,结合走访成果,向涉案企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规整改。
同时,强化刑行衔接工作,与涉案企业当地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方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经营监管意见,发挥监管合力,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来源: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