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支持现代煤化工与绿氢耦合发展。支持现代煤化工企业通过“煤化工+绿氢”一体化发展,降低项目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支持现代煤化工项目(包括存量项目)实施绿氢替代,新建现代煤化工企业优先取得与用氢负荷相匹配的新能源建设规模,扩大绿氢在现代煤化工项目替代比例,对煤化工绿氢替代项目在用地等要素指标上予以支持和倾斜。
落实新能源项目指标匹配。鼓励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采用我市境内生产制造的氢能核心设备,并优先纳入全市氢能产业年度计划,对在我市落地的氢气制、储、加、运、用的运营企业在新能源建设指标匹配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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