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释法,护航企业国际化经营;代言工商,助企纾困赋能发展;服务大局,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商通世界,聚焦国际形势前沿。这里是山东省贸促会、潍坊市贸促会、潍坊市广播电视台FM93.3倾情为您打造的《商法之声》,每周一周三周五早上07:45准时播出,敬请关注!


离岸公司是国内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规避风险和降低国际化运作成本的重要工具,但离岸公司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来进行国际诈骗。
美国A公司为国际知名大企业,其主要营业范围为大型机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英国B公司系A公司的子公司。2012年,根据A公司的指示,B公司与中国C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交易持续两年后,C公司获悉B公司以经营状况恶化为由申请破产,此时C公司仍有大额货款尚未收回。C公司通过调查获悉,B公司实为A公司在英国注册的离岸公司,本身并不进行实体经营,不具有偿付能力,即便C公司起诉B公司获得胜诉也难以追回巨额欠款。
离岸公司为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世界上著名的离岸公司注册地有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等。
离岸公司几乎没有例外的拥有以下特点:注册手续简便、无外汇管制、减免税务负担、保密性好。基于这些特性,利用离岸公司进行欺诈便自然而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岸公司严格的保密制度,导致难以知悉公司的真实财务情况;
(二)注册地对离岸公司宽松的管理制度,导致对其资信能力调查困难。其资信情况往往只能显示“无实体经营,资信状况不详”;
(三)对于离岸公司来说,法人人格滥用风险更为突出。离岸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承担经营中的一切风险,难以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且离岸公司往往作为资金的中转站,容易转移资金导致执行困难。
那如何防控风险呢?防范离岸公司法律风险,可从两方面着手:
(一)严格对其进行资信状况审查。通过调取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报告来了解掌握该离岸公司的有效信息。也可以通过相关机构查询到一些离岸公司的有效信息。比如,在百慕大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可通过当地的税务机构查询到该离岸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应尽可能要求离岸公司提供担保,离岸公司的风险之一就是追责困难,可要求离岸公司提供一定的担保,一旦风险发生,可追究担保方的责任,更易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在新立法中具体有不同的经济实质规定、要求和处罚等,具体请企业关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新立法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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