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 与你我同行
Anti-food waste walks with you and me


一些地方餐饮浪费现象仍然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六条: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按照健康、经济、规范的原则提供饮食,注重饮食平衡。单位食堂应当改进供餐方式,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对有浪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四条: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外出就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家庭及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应当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按照日常生活实际需要采购、储存和制作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八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反食品浪费小妙招


保障食品安全需尚俭崇信、德法并举。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2021年4月29日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反食品浪费从道德提倡上升为刚性的法律规定,为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氛围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