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这是自2014年以来,我国财务报表列报框架最大规模的结构性更新。新准则由原来的45条扩展至71条,将对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改了什么、为什么改、对企业有什么影响、企业如何应对四个核心维度,深度解析本次修订。
政策网址: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608/t20260805_3994927.htm#1

一、改了什么?
本次修订主要聚焦在财务报表的列示与披露的优化完善,不涉及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的调整,集中在以下四个核心方面:
变化一:利润表结构重构
<1>新准则将企业利润表中的当期损益类会计科目划分为五大类别:经营类别、投资类别、筹资类别、所得税费用类别、终止经营类别。
<2>在此基础上,新增了三个合计项目:
经营利润:反映分类为经营类别的损益的合计金额。
经营及投资利润:反映分类为经营类别和投资类别的损益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持续经营利润:反映分类为经营、投资和筹资类别的损益相加后的合计金额,即企业当期实现的持续经营损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前的金额。
其他合计项目:
利润总额:反映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即持续经营利润与终止经营利润之和)扣除所得税影响前的合计金额。
净利润:反映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合计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反映企业当期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合计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相加后的总计金额。
这些合计项目将成为投资者分析企业财务业绩的重要基准。
此外,对于从事特定主要业务活动的企业(主要指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需将一般企业分类为投资或筹资类别的有关损益归入经营类别,以充分体现其主营业务特点。
变化二:管理层业绩指标强制披露
如果企业在财务报表之外正式公开的书面资料中,使用了并非会计准则要求列报的损益类合计项目,用于向使用者提供管理层对企业整体财务业绩某一方面的看法,则企业应当将其作为管理层业绩指标,在附注中进行单独披露,并说明其内涵及计算方式。
这一变化意味着,企业以往在业绩发布会上常用的各种“自定义”盈利指标,将首次被纳入财务报表的正式披露范围。
变化三:信息汇总与分解原则更加明确
新准则对财务信息的汇总与分解提出了更为明确和细致的原则:具有共同特征的项目应当汇总列报,具有不同特征的项目应当分解列报。项目归集的方式不应当导致重要信息被模糊处理或者信息的可理解性被降低。
变化四:“重要性”定义更加严格
其中“模糊处理”为新增条件,是指相关信息虽然存在于财务报表中,但因其呈现方式不恰当,导致使用者难以获取或理解重要信息。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通过堆砌无关紧要的无效数据来掩盖关键信息。
二、为什么要改?
原因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现行列报准则下,利润表将投资、筹资等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损益纳入营业利润,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难以直观了解企业不同类型的利润来源信息。有些企业将具有不同特征的会计信息进行汇总披露,或将重要信息与非重要信息混杂列报,导致附注信息披露过于笼统、报表信息有用性不足。
以前关注利润有没有算对,现在更关注利润有没有讲清楚。
原因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24年4月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列示和披露》(IFRS 18),作出调整利润表结构、增加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要求、强化财务信息汇总与分解原则等重大更新,并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目前,全球160余个国家和地区已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我国虽尚未完全采用IFRS,但自2005年实现实质性趋同以来,一直坚持与国际准则接轨,持续趋同。如果我国不跟进IFRS的修订,境内外上市企业将面临两套列报规则并存的局面,跨境信息披露成本将大幅上升,海外投资者理解国内企业财报的信息壁垒也将进一步提高。因此,主动对接IFRS、保持准则持续趋同,既是落实制度型开放要求、降低企业跨境业务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国企业与国际同行财务业绩信息可比性、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的制度保障。
本段观点来自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答记者问
原因三:提升会计信息有用性与透明度
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全面集中反映,对于业绩评价、投融资决策、监督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列报准则于2006年制定发布、2014年部分修订,多年来在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扩大,现行准则的一些不适应性逐步显现,因此需要修订。
三、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影响一:财务透明度大幅提升
新准则将企业利润表中的当期损益明确划分为经营、投资、筹资等类别,从底层理清了利润来源。投资者和分析师将能更清晰地识别企业的核心盈利能力与投资、筹资等活动的贡献。市场的估值逻辑会加速重构,引导投资者关注企业的真实价值。
影响二:业绩“美化”空间被压缩
管理层业绩指标纳入财务报表披露范围,增强了企业自身设计的业绩指标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联性。企业以往在非正式场合选择性披露“好看”指标的做法将受到约束。“重要性”定义中新增“模糊处理”条件,进一步压缩了企业通过信息堆砌来掩盖关键问题的空间。
影响三:合规成本阶段性上升
新准则对损益的五分类要求,使得现行会计科目很难直接映射形成新准则要求的报表项目。核算体系需要重构,信息系统需要改造,人员需要培训。自2027年1月1日起采用新准则的企业,至少需要梳理2026年的交易数据。虽然短期合规成本会上升,但长期来看效益显著。
影响四:境内外财务数据可比性增强
新规全面对接IFRS 18核心框架,境内外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可比性大幅提升,有效降低海外投资者理解国内企业财报的信息壁垒。这将便利我国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
四、企业如何应对?
第一步:评估影响
在应用新准则前的窗口期。企业应尽快评估新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提前布局,规划改造计划,测试新的列报格式。根据新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企业必须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应用准则前一年的交易数据需要进行系统性梳理,以确定其在新的损益分类框架下的归属类别。

第二步:重构核算体系与信息系统
新准则对当期损益的分类原则将要求企业对现有会计科目体系进行重新梳理和映射。企业需要:
调整会计科目设置,确保能够支持五分类的损益归集
改造财务信息系统,实现新口径下的数据自动生成
建立从业务到新报表项目的完整数据链路
第三步:规范管理层业绩指标
企业应提前梳理所有在财务报表之外公开使用的自定义业绩指标,评估哪些属于需要披露的管理层业绩指标,并准备好相应的计算口径和逻辑说明。与投资者和分析师的早期沟通也至关重要,应提前解释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管理市场预期。
第四步:加强人员培训
财政部正在推进应用指南编制、推进免费线上培训课程等工作。企业应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确保对新准则的理解到位。
结尾
此次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修订,不仅仅是简单格式层面的调整,更是企业财务业绩呈现理念的一次重大革新。正如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所言,这次修订旨在“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结构性”。
对企业而言,这既是合规要求的升级,也是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增强市场信任的契机。早布局、早行动的企业,将在新一轮信息披露变革中占据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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