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6日10时30分许,位于我县黄桶街道后寨村由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分公司总包、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承建的安盘高速公路1标段建设项目在组织工人进行砂石装载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1名车辆驾驶员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黄桶街道办事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和县纪委县监委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普定黄桶安盘高速公路1标段建设项目"9.1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经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安盘高速APTJ-1标项目位于普定县黄桶街道后寨村,属于安盘高速项目线路起点,土建工程起讫里程为K0+000-K18+985,线路全长18.985公里。其中路基主线整幅长15.227公里,桥梁整幅长3.758公里,桥梁占比19.8%,线路内包括枢纽互通1座、落地互通1座。主要工程量包括主线桥梁22单幅座、匝道桥梁10单幅座,路基挖方540万方,填方554万方。专业工程包括中铁方施工段K0+000~K45+164段全部房建工程(包含1处服务区、1处运管中心、3座收费站、6座隧道变电所),以及土建3标施工范围内3座隧道的机电工程。1.总承包单位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2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创中心;法定代表人:汪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0783496915,注册资本3195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通信、电力、房屋建筑的工程施工,桥梁、隧道、公路交通、轨道交通、公路路面、公路路基、管道、地基与基础、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土石方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机械修理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检测;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工程测量;经销: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铁路专用物资、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百货。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1标建设项目部现有员工80人,其中领导层8人,下设5部2室,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商务部、财务部、办公室、实验室。安全总监1名,安质部部长1名,安全员3人。2.分包单位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通屹公司)成立于2016年04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7MA61U7YWX3,企业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来凤五路56号2栋5层538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及隧道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板脚手架工程的施工;施工劳务作业;机械设备租赁和销售。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四川通屹公司安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共有11人,其中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1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1名。项目部下属运输车队1个,共有驾驶人员20人左右。资质证书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名称: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证书编号((川)JZ安许证字[2016]002071〉,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2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6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川劳备510126813,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日,有限期至2027年12月1日,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2022-12-01))。3.合同签订情况: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11月9日签订了《联合体协议》,共同参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并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根据《联合体协议》和施工任务划分,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管理任务;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APGS-1标的施工任务。中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签订《联合体协议补充协议(一)》。合同约定:工程总工期为48个月,自主线工程开工日起至交工日起;暂定总价为1591411968元,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费28934763元;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国家部委、股份公司、业主、监理有关安全要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与四川通屹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签订《中铁六局安盘高速公路APTJ-1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专业作业)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分包内容为K14+029-K18+185路基、涵洞及附属工程,工程工作天数为731天,工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合同总价为26816799.88元;四川通屹公司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四川通屹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等。(二)事故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1.中铁六局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建设单位,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按照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和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商务部经理、副经理、质监工程师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安质部、办公室、商务部、物机部、工程部、财务部、实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制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开展施工现场巡查检查,每周、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情况。2024年8月20日,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对王某某1所在的班组开展自卸车安全交底;2024年9月3日,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对装载机驾驶员李某某所在的班组开展装载机安全交底;2024年9月3日,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对王某某1所在的班组开展路床填筑施工技术交底。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该公司对新进员工(包括分包单位新进员工)实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规范、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之后安排上岗。中铁六局路桥建设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对王某某1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后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试成绩为86.67分。2.四川通屹公司作为分包单位,四川通屹公司安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了1名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组织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或项目部召开班前讲话,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四川通屹公司和王某某1于2024年8月20日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自2024年8月20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内容(岗位)为自卸车司机。合同约定四川通屹公司为王某某1提供安全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王某某1发生工伤时,四川通屹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救治王某某1。约定王某某1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规范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四川通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三)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9月16日,四川通屹公司安盘高速项目部车队负责人李某按照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陈某某要求安排驾驶员王某某1驾驶其车辆到安盘高速二标段拉渣土。上午9时20分许,王某某1到安盘高速二标段运输完一车渣土后,开车到安盘高速
K14+200处装载砂石,其将车辆停在装料区后进入货厢内。9时24分许,铲车驾驶员李某某向王某某1驾驶的车辆装载砂石,完成装载后,该车辆一直停在原地,直到当天中午,其工友王某某2(系王某某1表兄)一直联系不上王某某1,便到现场寻找,将王某某1的车内砂石卸掉后,车队长李某叫来铲车推动砂石,发现被埋在砂石下方的王某某1.后经过对其尸表检验结果推测,符合其进入车厢上厕所时被掩埋导致机械窒息死亡的特征。(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5万元。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2024年9月16日中午13时20分许,现场工人王某某2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普定县公安局接警后将该事故情况通报县应急局。接报后,普定县公安、应急、120急救中心陆续到达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当天中午13时30分许,车队长李某打电话给四川通屹公司现场负责人魏某某报告事故情况,魏某某赶到现场后电话报告中铁六局项目党委书记孔某某,中铁六局项目部在接到电话报告后项目部经理马某和安全总监师某某赶到现场参与处置。(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该起事故中,工友王某某2发现王某某1失踪后,立即到现场寻找,同时在车队微信群询问其他工友是否看见王某某1,车队长李某了解情况后也赶到现场寻找,现场将涉事车辆砂石卸载之后利用铲车推动砂石找到被埋在砂石中的王某某1。(三)医疗救治及善后情况王某某1被找到之后,李某、王某某2等在场人员发现其已没有生命迹象,后经120急救中心医务人员现场核实王某某1已死亡。事故发生后,中铁六局安盘高速公路1标段项目部、四川通屹公司安盘高速公路1标段项目部立即和家属进行协商,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和黄桶街道办的协调、指导下,双方于当日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补偿王某某1家属155万元。(四)应急处置评估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和120急救中心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置。中铁六局安盘高速公路1标段项目部、四川通屹公司安盘高速公路1标段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经调查组评估,此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总体及时妥当。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分析经现场勘查,结合事故相关人员的询问情况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王某某1安全意识淡薄,将其驾驶的车辆停在装料区后进入车辆货箱内,铲车司机在不清楚货箱内情况下直接装载砂石料,导致王某某1被砂石掩埋。(二)间接原因分析四川通屹公司未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风险辨识能力;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四、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通屹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对事故涉及人员的处理建议1.王某某1,男,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1标建设项目部运输车队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将其驾驶的车辆停在装料区后,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车辆货箱内,对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王某某1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行政责任。2.魏某某,男,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1标建设项目经理。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普定县应急管理局对魏某某处予上一年年收入包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3.叶某,男,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1标建设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组织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失职,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其内部规定对叶某进行处理和处罚。4.李某某,男,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1标建设项目部铲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确认车辆货箱内是否有人的情况下进行装料作业,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其内部规定对李某某进行处理和处罚。(二)对事故单位处理建议1.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理建议。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建议由普定县应急管理局对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处予罚款人民币陆拾玖万圆整(¥69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六、事故主要教训普定黄桶安盘高速公路1标段建设项目"9·1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此次事故暴露出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和考核,全员安全意识未得到有效提升。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以下建议措施:(一)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路桥分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进一步健全生产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加强对分包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二)四川通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安全意识。附件:1.现场勘查情况2.事故现场图片及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