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筑安行动”重在落实。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西区街道持续健全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将安全责任传导至一线,激励员工主动查险、除险。现将五起典型奖励案例分享如下,以资借鉴。
案例一:纸箱堆高,加油员“排雷”
2月7日,彩能加油站的加油员谢某发现仓库纸箱堆放过高,违反《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堆垛限高规定。过高堆垛不仅挤占消防通道,还遮挡喷淋探头与烟感装置,一旦起火,火势蔓延快、扑救难度大。经核实,加油站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给予谢某100元奖励。
整改前
整改后

案例二:灭火弹过期,员工除“哑火”
4月27日,中山市城区客货有限公司员工宁某上报,号牌粤 T439xx 的客车发动机舱灭火弹已过期。灭火弹依赖内部药剂与驱动气体灭火,过期后干粉易结块吸潮、产气量不足,难以有效压制初期火情,极易错失机舱火灾扑救黄金期。企业核实后立即整改,并按照隐患等级奖励宁某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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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流向标脱落,员工“较真”获奖
5月20日,阳光气体员工陈某发现乙炔生产车间管道流向标识脱落。车间管线排布密集,标识缺失易引发阀门误操作,导致介质憋压、倒灌,也会干扰检修隔离与系统置换作业。公司核实后当即奖励陈某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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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静电夹未接,维修工“消电”
7月15日,永辉化工维修部李某发现车间洗桶区抽油桶未接静电夹,立即上报。金属油桶未接地,液体与桶壁摩擦易产生静电火花,可能引燃油气闪爆。企业迅速整改,并奖励李某绩效分100分,计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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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不戴安全帽,上报有奖
7月20日,中山市西区街道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林某发现两名工人未戴安全帽,立即上报。企业对两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奖励林某100元并通报表扬。

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赋予员工“安全监督权”,让一线声音被倾听、被重视,切实增强了员工的安全认同感和归属感。下一步,西区街道将持续以“筑安行动”为抓手,推动“举报—整改—奖励—再举报”良性循环,让每一名一线员工成为最敏锐、最可靠的“安全探头”,共同筑牢安全生产坚实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