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共5,51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201家、创业板1,397家、科创板608家、北交所311家。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1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09家,保留意见87家,无法表示意见18家。
中国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资产减值、研发支出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针对上述问题,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持续跟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监管处理。三是围绕监管工作发现的重点共性问题,强化监管协调,统一监管口径。四是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实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不断增强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有效性。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揭示的问题,认真纠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及时掌握并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扎实做好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共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其中关于上市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合并财务报表的内容如下:
三、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相关问题 (一)未恰当判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的上市公司将底层不动产所在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作为原始权益人认购专项计划的一部分份额,同时由子公司担任底层资产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公司通过业绩补偿机制需承担底层资产运营收入未达目标时的差额补足义务;当底层资产运营产生超额收益时,公司可获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分成,其余部分由其他投资人享有;当运营表现低于约定水平时,其他投资人享有优先分配权并获得约定水平的保底收益。公司在判断能否将项目公司出表时,仅以股权已过户、 工商已变更为由不再继续合并项目公司,相关判断不恰当。公司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拥有对底层资产运营管理的决策权; 公司同时承担了绝大部分下行风险,也享有一定的超额收益,实质承担了相关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可以运用运营决策权直接影响基础资产运营收入,进而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在此情况下,公司实质仍对项目公司及底层不动产资产构成控制,应当继续将相关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