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公布2起化工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6年4月,顺义区仁和镇三阳化学(北京)有限公司员工,在安全巡查作业过程中发现危化品试剂柜内各类试剂未分类分区存放隐患,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单位进行了报告,公司立即组织专人落实整改。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消除了一起安全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元。
2026年6月,顺义区杨镇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员工,在日常巡查作业过程中发现操作区应急洗眼器被周转箱和工具箱遮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车间主管进行了报告,公司接报后迅速到场核查,当场清理周边杂物,划定“无障碍应急通道”并张贴警示标识,实现了闭环管理。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