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际,8月15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江门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1—2025年)》,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明确新阶段工作方向,以全链条、高质量生态司法护航绿美江门生态建设。
五年来,江门法院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妥善审理环境民事侵权纠纷,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二审案件488件,审结490件;受理环境资源执行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千余件,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筑牢生态法治防线。为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江门法院于2025年1月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集中管辖机制,以“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模式整合资源,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立足江门山海兼备的生态禀赋,江门法院不断创新审判机制,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等多样化生态修复路径,以替代性修复方式破解就地修复难题。持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与周边地区法院建立流域、水道生态保护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构建林长制、河湖领域联动工作模式,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顺畅衔接。创新“司法+技术”双碳协同机制,引入专业技术力量辅助审判,相关创新做法入选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十大创新机制、江门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案例。
与此同时,江门法院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地方特色农业、新能源、海工装备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多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本次同步收录十件典型案例,覆盖污染环境犯罪、生态环境侵权、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既有重大破坏生态案件,也包含恶臭气体侵权、非遗产业环保监管等民生类、新类型案件,以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强化法治指引,对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江门法院将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核心抓手,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生态修复配套机制,拓展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深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用心守护江门的绿水青山与碧海蓝天,为绘就绿美共生、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江门画卷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民一庭
供稿:林子晴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