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舟山中院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白皮书,对2025年全市法院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详细报告。
2025年,全市法院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自觉把该项工作置于党政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助力“美丽舟山”建设。


2025年全市环资审判工作情况

一、立足审判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2025年,全市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75件,其中刑事案件27件,行政及非诉审查案件98件,民事案件52件。
1.筑牢海洋生态司法屏障,践行 “零容忍”理念。依法审结涉非法海砂运输、买卖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3件,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8件,涉海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案件各1件,污染环境罪2件。
2.全面服务海岛生态建设,切实回应群众生态期盼。协调化解13起林业承包合同案件,依法判决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供用水合同、土地承包租赁等纠纷21件,判决3起承租人及时腾退租赁的集体土地,有效提高土地再利用。
3.护航“蓝天碧水”,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行为。针对非法占用绿地、林地、基本农田,非法排放污染物,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等各类损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秉承生态环境实质性修复理念,通过源头化解、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合力化解行政诉讼类案纠纷,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延伸司法服务,促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夯实行政司法协同治理。持续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等机制,协同检察机关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赋能基层治理绿色实践。积极贯彻预防性司法理念,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绿色屏障。
3.用好司法建议源头治理。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堵漏洞、促治理作用,归纳环资案件审理中呈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警和治理建议。

三、强化法治引领,营造共护绿水青山良好社会氛围
1.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全市法院持续打造环资审判“精品工程”,连续五年均有案例入选全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
2.打造环境资源保护金名片。以司法之力全域助推海上花园城市建设,联合检察机关、浙江海洋大学共建全国首个“贻贝养殖蓝碳计量基准地”,初步构建“生态损害-蓝碳修复-司法保障”法治闭环。
3.强化环境资源普法宣传。紧扣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8·15生态日宣传、“迎开捕 护渔业”精准普法等活动,坚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阐释“小案大道理”“环保正能量”。

接下来,舟山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为契机,强化大局意识,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守正创新、挺膺担当,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巩固提升、创新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