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AI深读证监会2025年上市公司财报监管报告”系列的第一篇。
证监会刚刚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我用AI解析了这份25页报告,并继续整理中注协披露的公司级材料:提取特殊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再按收入、应收款项、存货、减值、资金占用、诉讼和持续经营等问题进行分类。

真正值得财务和审计从业者留意的内容,藏在后面的29类会计问题里。它们分散在收入、金融工具、企业合并、资产减值、研发支出和现金流量表中,
放在一起却呈现出几条清晰的监管线索:

AI适合从大量公开材料中提取结构,具体判断仍要回到来源和规则。
截至2026年4月30日,5,517家上市公司已经披露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5,303家取得标准无保留意见,214家取得非标准审计意见。
“214家非标”很醒目,也很容易被理解成214家公司的财务报表都被审计师否定。实际构成是:
• 54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55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87家被出具保留意见; • 1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前两类合计109家,审计意见仍然是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通常用于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一项已经恰当列报或披露、同时又对理解财务报表十分重要的事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则说明,公司能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披露在审计师看来仍然充分。
因此,严格意义上的非无保留意见是105家,包括87家保留意见和18家无法表示意见。
这个区分很重要。强调事项、持续经营、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传递的信息完全不同。把它们笼统写成“财报被出具非标”,会把审计师真正想表达的判断压成一个模糊标签。
我让AI对105家非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多标签整理。一家公司可能同时涉及多个问题,因此下面的数据不能简单相加,也不是证监会或者中注协发布的官方分类。
87家保留意见中,64家涉及审计范围或证据受限,49家涉及应收款项及资金回收,26家涉及持续经营,25家涉及资产减值,24家涉及诉讼和或有事项,19家涉及收入确认或交易真实性。
18家无法表示意见中,17家涉及审计范围或证据受限,13家涉及应收款项及资金回收,11家涉及收入确认或交易真实性,持续经营和资产减值各有9家,存货与资产存在性有8家。

这组数据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面对的往往是同一批问题。应收款项、收入、存货、减值、诉讼和持续经营,在两组报告里都很常见。
以应收款项为例,问题往往不只在于期末余额能否收回。它可能继续牵出收入对应的交易是否真实、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关系、资金最终流向哪里、期后回款是否来自客户自身,以及坏账准备是否充分。一条证据链上的关键材料无法取得,影响可能从一个余额扩展到收入、减值和关联方披露。
证监会在报告中归纳了八个方面的问题:收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资产减值、研发支出、其他确认与计量、列报披露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继续拆分,可以得到29类具体问题。
如果完全按照准则章节阅读,这些问题很容易变成一份会计技术目录。把具体案例放在一起,监管审阅的路径会清楚很多:它沿着交易链条检查权利和义务,回到报告日判断管理层当时掌握了什么信息,再观察前期确认的资产和利润怎样进入后续报表,最后检查估值模型所服务的计量对象是否正确。
报告提到,有的公司协助境内供应商完成出口报关和退税,客户由供应商指定,境内外结算价格相互联动,公司承担的存货风险很小,却仍然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判断这项收入不能只读销售合同,还要把供应商指定客户、境内外定价关系、报关退税安排和存货风险连在一起。
同样的审阅方法也出现在少数股权回购义务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少数股东尚未取得法院判决,不代表上市公司可以忽略投资协议中早已存在的回购义务;
项目公司股权已经过户,也不代表原股东已经失去控制。如果原股东仍然负责运营、承担绝大部分下行风险并分享超额收益,工商变更只能说明法律权属发生了变化,无法单独回答合并范围是否应当改变。
这条线索比“实质重于形式”更具体:监管审阅的对象是整条交易链。参与方、合同、货物流、资金流、决策权、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需要放在同一张图上,各个报表科目的处理才能相互解释。

几项问题都涉及同一个时间边界:导致损失的风险究竟在什么时候已经出现?
有的项目在业主已经出现明显财务困难、合同取得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额外工作量尚未得到认可时,仍然把相关支出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后续又因预计无法收回而计提大额减值;
有的公司按照可能收取的最高金额确认收入,客户后续使用量不及预期时,再把无法收取的价款转成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还提到,同一客户的合同资产原来按照履约进度适用不同的坏账比例,后来公司将其调整为统一比例,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监管进一步追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是否真的发生了变化?如果可靠信息在前期编报时已经存在,只是当时没有被恰当使用,后续调整可能对应前期会计差错,未必属于新的会计估计。
后续发生减值、冲减收入或者修改估计,并不会自然证明前期判断在当时是合理的。监管审阅会回到原报告日,检查风险后来才出现,还是公司在前期编报时忽略了当时已经可以取得的信息。
报告中的一些问题发生在收入和资产初始确认时,另一些问题出现在几年后的减值、处置和非经常性损益认定中。把它们按时间顺序连接起来,会看到一条比单个科目更有价值的线索。
合同取得仍有重大不确定性,相关支出先进入合同履约成本,随后再以减值损失退出;研发项目尚未充分证明技术可行性,支出先被资本化,项目失败后再计提减值;
向潜在控股股东转让净资产为负的子公司,当期确认大额投资收益;经营不善导致的停工安置费用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又被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这些处理发生在不同年度、不同科目,看起来各有依据,放在一起却可能完成同一件事:前期利润通过资产确认获得支撑,后期再通过减值、处置或者损益分类消化历史判断对报表的影响。
报告没有把这些案例全部定性为有意的利润操纵。这组案例留下的审计线索是:利润质量不能只看本年利润表。前期新增的合同资产、开发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后续通过什么科目退出,相关损失是否又被标记为“非经常”,需要跨年度连起来检查。

资产减值、公允价值和预期信用损失很容易把讨论带入模型参数:折现率是否合理、增长率是否谨慎、坏账比例怎样计算。监管报告提醒我们,参数以前还有一层更基础的判断——公司究竟在计量什么。
两类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集成电路测试业务,被公司放进同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直接参考被投资单位控股股东采用的商誉资产组测试结果;近期已经发生多轮融资和股权交易,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仍然按照净资产账面价值或者保底利率估算;同一客户的合同资产,因为履约进度不同而被划入不同信用风险组合。
这些问题无法仅靠把估值模型做得更复杂来解决。资产组怎样划分,权益投资和商誉是否属于同一个计量单元,信用风险组合依据什么共同特征,市场中已经存在的可观察价格是否应当优先使用,都会先于具体参数影响结果。
对于越来越依赖评估报告、估值系统和AI模型的年报工作,这条提醒尤其现实:模型可以给出精确到小数点后的结果,项目组仍要先核对计量单元、风险分组、估值前提和输入来源。对象选错以后,精细计算只会让错误显得更完整。

把214份特殊审计意见与证监会归纳的29类会计问题放在一起,很容易产生一个误解:监管报告列出的错误,是否都来自这214家公司?
目前无法作出这样的对应。证监会报告没有披露抽样审阅的公司名单,也没有把29类问题与特殊审计意见逐一关联。
更准确的理解是:特殊审计意见和会计监管问题提供了两张不同的风险地图。

特殊审计意见反映审计师在整套财务报表层面形成的最终判断,涉及审计证据、重大错报、重大性和广泛性。监管报告关注上市公司对会计准则和披露规则的执行,具体落在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因此,标准无保留意见不能被理解成每一项会计处理都不存在问题;特殊审计意见也不能直接改写成监管处罚、财务舞弊或者审计失败。两套机制的工作对象、判断尺度和表达方式不同。
这份监管报告发布于2026年,对即将准备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同僚来说,至少有四项工作可以提前开始。
第一,梳理本年度新增的复杂交易时,不要只按照报表科目分工。涉及贸易、股权回购、资产出表、子公司处置和关联方安排的事项,先建立完整的交易关系图,再把审计程序分配到各个循环。
第二,对合同履约成本、可变对价、研发资本化、减值和坏账准备建立证据时间线。年末需要回答的不只是管理层现在怎样解释,还包括相关风险在前期报告日是否已经出现,当时能够取得哪些信息。
第三,把本期减值、资产处置和非经常性损益追溯到资产最初确认的年度。前期资本化的支出依据什么进入资产,本期又为何退出报表,两次判断应当放在一起复核。
第四,收到评估报告和模型结果以后,先检查资产组、计量单元、风险组合、估值前提和输入来源,再进入参数测试。模型计算准确,只能说明公式执行正确,无法证明模型选择了正确的对象。
这次分析中,AI主要用于解析文件、提取事项、统一字段和寻找重复出现的问题。它很适合从大量公开材料中发现结构,也会把原本分散在不同准则章节里的相似判断放到一起。
但标签如何定义、两种意见为什么不同、哪些材料可以支持公开结论,仍然需要人工复核。证监会报告使用匿名案例,AI也不能据此推断具体公司,更不能把文本相似直接写成同一种会计错误。
后续四篇将分别讨论:
1. 收入与非经常性损益; 2. 金融工具与列报披露; 3.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与资产减值; 4. 研发支出与其他确认计量。
我已经用AI整理好一份《2025年上市公司特殊审计意见明细表》,包括214家公司的证券代码、公司简称、审计意见类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开来源。表格不设置公司风险等级,不评价事务所质量,也不加入未经监管确认的定性。
1.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及附件; 3. 相关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公告及审计报告公开文件。
口径说明:中注协快报统计217家特殊审计意见公司。剔除三家在2026年4月30日前已经摘牌的公司后,四类意见数量与证监会214家公司口径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