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二季度,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数据局等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以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一是工信部发布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并从七个方面完成修订,加快推进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和兼并重组;二是多部门发文持续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倒逼钢铁等重点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三是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开展和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推动数实融合走深向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将重构行业智慧生产新范式;四是《建筑结构用热轧H型钢》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启动,筑牢建筑用钢质量安全底线;五是钢铁行业“提质创品”工程启动,重塑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产能置换新规落地,行业兼并重组提速换挡
钢铁产能置换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去产能成果、防范“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措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实施以来,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随着行业发展形势变化,供需关系面临新挑战,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产能置换政策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促进钢铁行业减量提质,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产能置换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6年5月18日,发布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6〕97号,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自2024年8月暂停以来的产能置换政策正式重启。
《办法》进一步加严了产能置换要求,更加突出差异化政策引导,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提高置换比例。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二是逐步取消不同企业间产能置换。对不同企业间实施产能置换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后,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产能转移。三是设置有效期。明确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四是规范不锈钢企业设备建设。不锈钢企业建设熔化合金感应炉设备数量和容积,须与其电炉或转炉工艺的需求相匹配,防范企业滥用熔化合金名义建设感应炉新增炼钢产能。五是支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建设氢冶金等低碳冶炼设备、电炉以及特钢企业建设限制类及以下电炉可实施差异化置换比例。六是增加产能置换方案闭环管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核实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按年度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七是强化政策联动。在环评、排污许可、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等方面,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政策协同,形成部门合力。
《办法》并非局限于技术层面的微调,而是完成了一次从顶层设计到落地执行的全链条升维。本次修订精准锚定“控总量、促整合、推绿色、强监管”四大战略支点,在置换比例、产能交易、负向约束、差异施策及监管协同五大维度全面发力。整体政策范式由“宽松疏导”转向“刚性约束”,呈现出“比例加严、通道收口、存量挤水、结构导向、管理闭环”的显著特征。本次《办法》的落地,不仅旨在终结行业长期存在的“无序扩产、低价内卷”困局,更为钢铁行业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转型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叠加《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明确持续实施产量压减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以及碳市场建设与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政策合力,正构筑起倒逼落后产能退出的高压态势,也为行业兼并重组按下“快进键”。


二、节能降碳持续推进,
倒逼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01
两办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的重要支撑。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2026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
《意见》从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在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方面,《意见》要求,强化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升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聚焦生产工艺、主要工序、重点设备等深入实施节能降碳诊断,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节能降碳工程。深化工业园区节能降碳,推动供热、制冷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支持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跨行业耦合提效,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
《意见》的出台将推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从单一工序改造转向全流程系统提效与跨产业协同。《意见》聚焦工艺、工序和设备诊断,使能效约束穿透烧结、高炉、转炉等核心环节,倒逼企业建立铁前到轧钢的精细化能效评价体系,加速淘汰能效落后产能及用能设备,带动余热余压梯级利用、近终形制造等深度技术规模化落地。更深层意义在于工业园区能量梯级利用与钢化联产耦合导向,将钢厂重塑为区域能源转换与资源循环枢纽,通过副产煤气制氢、低温余热供热等路径,将降碳成本转化为稳定收益,为微利行业开辟能化联动第二增长极,并夯实碳资产管理基础。这将加快节能诊断、技术改造投资及跨行业耦合示范等项目需求释放,构筑形成行业绿色竞争壁垒。
02
五部门联合印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节能降碳改造是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的有力支撑。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大攻坚力度,有力支撑完成“十五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2026年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针对钢铁行业,《通知》提出,推动高炉、转炉等重点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炉顶均压煤气回收、热风炉富氧烧炉等先进技术,推广铁水一罐到底等工序间界面衔接技术,有序开展氢冶金等技术应用,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热泵、锅炉、制氧机、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小于5.5米的捣固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应加快改造升级,焦炉应配备高效干熄焦装置。
《通知》要求以钢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节能降碳攻坚三年行动,标志着行业节能降碳从政策引导转向全面强制达标。《通知》要求,到2028年钢铁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且能效基准以下产能基本清零,将加速淘汰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等设备改造升级,倒逼落后产能出清,全面推进钢企应用高炉大球团比、铁水一罐到底、余热余能回收、高效干熄焦及氢冶金等先进技术,重塑工艺路线。设备更新升级涉及电机、风机等用能设备,将释放大规模投资需求,并助力实现亿吨标准煤节能量。《通知》通过设定硬约束,使节能降碳成为核心竞争力,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技术资金领先的龙头钢企优势扩大,中小钢企生存空间受到挤压,或将推进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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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研网行业研究部 郭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