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观察】无锡“共信制”是对物业行业标本兼治内涵的有力丰富
物业管理之困,本质上是信任之困。多年以前,笔者曾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过“双管齐下,标本兼治”的理念。其要义有二:一是“双管齐下”,主张城管与物管联动,以法治力量填补物业管理中的权力真空;二是“标本兼治”,着眼于人的行为习惯、文明意识的提升,从文化层面涵养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这一理念的提出,源于对物业管理困境的深切体察:一方面是“法治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是“人心向善”的文化可能。然而,理念需要制度来落地,愿景需要机制来承载。无锡市近期试点的“共信制”物业服务模式,是在这一理念基础上的制度跃升:它以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为基石,将“互信”从道德倡导转化为制度安排,实现了从“治”到“信”、从“外铄”到“内生”的深层转变。“双管齐下”之后:
法治进小区的未竟之业
“双管齐下”的提出,直指物业管理中“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实困境。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没有行政执法权,面对违章搭建、侵占公共空间、堵塞消防通道等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只能劝阻劝导,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城管等执法部门虽有法定权力,却很难及时发现小区内部的违规行为,当然也不想多这个事,往往在问题积累成患,或有了舆情、领导批示后才不得不被动介入。这种权责错位,导致小区治理陷入“物业不敢管、执法管不到”的尴尬境地。近年来,“执法进小区”的探索已在多地展开。湖州市推动执法力量进驻社区,进驻率达82.7%,72名执法骨干在社区兼任副书记或主任助理,建立“发现—交办—处置—反馈”闭环机制。这些努力使“双管齐下”从理念走向实践,初步打通了城管与物管的联动通道。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双管齐下”本质上仍是一种“外部介入式”治理。执法力量下沉解决了“管得了”的问题,却并未彻底改变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和对立。物业费收支不透明、公共收益去向不明、服务质量与收费不匹配等核心矛盾依然存在。换言之,“标”的问题有所缓解,“本”的困境依然深重。“共信制”的制度逻辑:
让信任从道德预期变为制度现实
无锡“共信制”的突破在于,它不再仅仅依赖“外部力量的介入”,而是着眼于重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内部关系”。其核心机制可概括为“三权即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归还”。知情权,通过“一项目一账户、收支阳光公开”实现。在试点小区,业主登录小程序即可实时查看小区账户余额、每月营收支出、公共收益去向,每一笔资金变动实时可查。物业管理从此告别“黑箱”操作,业主看到的是一本“明白账”。决策权,通过线上投票表决机制落地。小区维修、物料采购等凡是动用资金的事项,均需全体业主线上表决,物业用钱由业主说了算。监督权,通过多方联动的评价体系保障。社区、业主代表、行业专家围绕服务履约、资金规范、信息公开等维度量化评分,评价结果直接与物业酬金计提、合同续聘挂钩,以“优绩优酬、劣绩扣罚”倒逼物业提质增效。这一制度设计的深刻之处在于,它将传统“包干制”下“物业干、业主猜”的零和博弈,转化为“物业忠、业主信”的正和博弈。有学者将传统物业管理的困境归纳为三个方面,即看不透的“黑箱”、难以达到的“专业化”和涨不动的“服务质量”,其根源都在于共识机制的缺失。“共信制”通过制度化的透明运作,在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搭建起了信任纽带,打破了物业管理的“囚徒困境”。回到笔者多年前提出的“标本兼治”。“标”是物业服务的态度、水平,业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本”是人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文明意识的提升。这一区分在当时是有解释力的,但它隐含了一个前提:业主是需要被“提升”“教化”的客体,而物业则是需要被“监管”“约束”的对象。这种“主—客”二元框架,虽强调了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性,却未能充分释放业主作为治理主体的能动性。
“共信制”的超越之处在于,它不再将业主视为治理的“对象”,而是将其还原为治理的“主体”。当业主能够实时查看小区财务、线上表决重大事项、量化评价服务质量时,他们不再是被动的服务接受者,而是主动的家园共建者。这种“主体性”的激活,才是“本”的真正提升。文明意识的提升不是源自外部教化,而是源自参与实践中生长出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更深层次看,“共信制”实现了一种治理逻辑的范式转换:从“治”到“信”。传统的物业管理思维,无论是“双管齐下”的执法联动,还是各种考核评比,都着眼于“如何管好”;而“共信制”着眼的是“如何建立信任”,强调信任才是治理效能的本源。当信任建立,物业不再担心“干好了业主也不认”,业主也不再怀疑“物业在暗箱操作”,双方从对抗走向合作,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标”的问题水到渠成。正如成都郫都区在推广信托制物业时的感悟:“信任是可以‘设计’出来的”。
从“双管齐下,标本兼治”到“共信制”,并非简单的概念替换,而是一次治理理念的跃升。“双管齐下”回应的是“法治不足”的问题,其贡献在于揭示了外部执法力量介入的必要性;“标本兼治”回应的是“人心不古”的问题,其洞见在于认识到文明习惯的养成是长久之计。而“共信制”的提出,则回答了更为根本的问题: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让法治精神内化为日常实践,让文明意识生长为参与行动,让“互信”从道德理想落地为制度现实。
作者:徐立,江苏开放大学兼职教授、社区教育与社会治理创新实验室副主任。本文系作者2026年8月8日、9日在参加了无锡“探索实践共信制物业管理新模式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研讨会”后的思考。
双社创新实验室即“社区教育与社会治理创新实验室”,是江苏开放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着力探索以社区教育和社会服务为抓手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新路径,分享最新研究成果、优秀典型案例,汇聚多方力量,谱写基层治理现代化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