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
(一)问题1: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不正确
主要包括两类问题:
1. 有的企业没有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折旧年限,对于损耗程度存在明显差异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同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2. 有的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相关后续支出已进行资本化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有所延长,但未经复核直接按照更新改造后的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二)问题2: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处理不正确
有的矿产企业调整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因弃置义务估计参数变化,在固定资产仍然存在账面价值的情况下,将因调减弃置费用减少的预计负债全部冲减营业成本。
二、理解
(一)针对问题1
1. 问题1下两类子问题的描述,都是以判断为起点,而不是以证据为起点。这是说“损耗程度”“使用寿命”两个变量都不是可以直接测量或者观察到的,而是需要根据可以直接测量或者观察到的证据进行判断方可得出。
2. 第二个子问题,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程序方面,企业没有在更新改造完成后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其二是实质方面,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已然延长而折旧年限未调整。
(二)针对问题2
该问题的判断依据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124页、125页。根据前述规定,当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时,因调减弃置费用减少的预计负债应计入损益;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尚未结束,则减少的预计负债应划分成两部分,其中未超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超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