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二季度,石油行业相关政策密集出台,保障行业平稳运行。一是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许可办法征求意见,标志着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监管进入精细化、专业化新阶段。二是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发布,通过强化工业互联网赋能,加快行业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三是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成品油零售开启智慧开票新模式。四是石油行业多项标准密集发布实施,涉及装备制造、稠油开发、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呈现出标准体系加速完善、技术规范持续细化的发展态势。五是成品油价格调整共经历了“三涨三跌”,涨跌互抵后,汽油、柴油吨价分别累计上调1545元和1395元。

一、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许可办法征求意见

2026年4月7日,应急管理部起草了《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
鉴于当前石油天然气企业仍保持独立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宜继续执行非煤矿山有关法规政策,因此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牵头修订《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正,以下简称“20号令”)的同时,制定出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区分石油天然气企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要求,为石油天然气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安全生产制度服务。
《办法》共7章、42条,与20号令相比,保持政策延续性、稳定性,对现行有效做法均保持不变,主要内容均延续20号令有关规定,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结合工作实际对部分规定进行优化完善,主要包括:一是将提交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的要求调整为提交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顺应油气探采合一制度改革需要,实现安全生产政策与油气探采合一政策顺利衔接,积极服务油气增储上产战略。二是补充细化不同类型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定义。进一步明确了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细分类型,包括陆上采油(气)、海洋采油(气)、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和管道储运共8种类型。三是优化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和提交资料要求,明确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要求。四是明确石油天然气企业发证主体。明确对从事石油和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企业以及下一级生产作业单位发证,减轻基层企业办证负担。五是规范跨省施工作业。《办法》增加第二十一条“在陆上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施工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在海上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的企业,应当根据海洋石油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在作业前向海油安监办有关分部的区域监督处书面报告”,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企业跨省、跨海域施工作业的书面报告要求。
《办法》的发布,标志着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监管进入精细化、专业化新阶段。该《办法》的制定源于三重现实需求:顺应机构改革需要,理顺监管体制。当前石油天然气企业仍保持独立安全监管体制,不宜继续套用非煤矿山法规,制定专门办法有利于区分两类企业安全生产要求,为油气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制度服务,避免“一刀切”式监管带来的适用偏差。吸收实践经验,完善办理要求。原20号令对许可证办理范畴仅作整体性描述,未细化具体情形。经过二十多年实践,目前已统一规范为8种类型并明确相应安全生产条件,将这些经验成果固化为部门规章,可更好指导基层实践和企业操作。结合行业发展,优化制度设计。一方面主动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做好与油气探采合一制度的衔接,推动增储上产;另一方面及时对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调整优化有关条款,确保法制统一。该《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油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提升,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短期内可能增加合规成本,但中长期有利于夯实行业安全基础、降低重大事故风险,为油气稳产增产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行业加快融合

2026年5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6年)》(以下简称《指南》),这将为相关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加快数字化转型提供参考借鉴。
《指南》系统梳理了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行业融合创新实践成果,总结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个性化定制、精细化投融及可视化治理等八大应用模式,覆盖36类应用领域,初步形成91项具体场景应用。此外,《指南》还归纳了具有行业属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互联网产品、场景解决方案商、标准化文件、公共服务平台等供给保障,为油气储运行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建设与数智化转型提供了“场景图”“资源库”。
《指南》明确,当前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行业融合应用已进入由起步探索向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有关方面对实施路径的研究也还是初步和阶段性的,后续将根据实践情况和来自各界的反馈意见适时修订更新,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的赋能作用,推动油气储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油气储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连接着上游勘探开发和下游炼化销售。《指南》通过强化工业互联网赋能,加快行业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等方式,推动行业数智化转型,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打造竞争新优势、筑牢绿色安全底线的必然选择。

三、成品油零售开启智慧开票新模式

2026年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实现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无缝衔接。
《公告》提到,“交易即开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覆盖成品油零售领域不同交易场景,包括购买方通过加油卡、现金、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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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研网行业研究部 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