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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趋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释放了哪些新信号?

   日期:2026-08-07 16:07: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行业趋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释放了哪些新信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的新阶段,在继续扩大供给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电力系统支撑能力、消费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益。

一、如何理解“扩量提质、可靠替代”?

“十四五”以来,我国已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突破60%,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8.4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清洁电力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国际能源安全形势更加复杂,油气供应链和能源通道面临更多不确定性;从国内看,能源电力消费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可再生能源发展也面临要素供给、消纳压力、市场收益和绿色价值实现等问题。继续扩大可再生能源规模,必须同步提升发展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

“扩量提质”,一方面是保持合理的发展规模和节奏,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比重;另一方面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和利用的综合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效益。

“可靠替代”,则是坚持先立后破、破立并举,推动可再生能源加快“立起来”“靠得住”,逐步实现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使其由主要提供绿色电量,向兼具电量供应、容量支撑和系统调节能力的主力电源转变。

二、“十五五”时期有哪些主要目标?

围绕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未来五年设置了总量、发电、非电利用和可靠替代四方面目标。

一是总量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

二是发电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三是非电利用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四是可靠替代目标,到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为落实这些目标,发展中将坚持集成融合、多元协同、高效有序,统筹可再生能源与其他能源、生产与消费、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关系,并将效率、效益和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围绕上述目标,还将重点推进七方面任务,包括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提升电力可靠替代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实现突破、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巩固技术和产业优势、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以及深化项目、产业、标准和认证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三、可再生能源将如何布局?

电力开发布局上,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重,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负荷分布、电网条件和产业基础。

集中式开发方面,将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十五五”期间,“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3.7亿千瓦以上。同时,推动近海海上风电建设和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布局,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约1亿千瓦,到2030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以上。水电开发将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建设和存量水电灵活性提升改造。到2030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4.1亿千瓦左右。各地还可结合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高载能产业转移和新兴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布局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开发则重点面向工商业、交通、建筑和农业四个领域。“十五五”期间,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工商业聚集区,将推进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在交通领域,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周边用能设施一体化开发;在建筑领域,推进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在农业农村领域,继续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这表明,未来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并非单纯追求项目数量,而是更加强调与区域资源条件、产业布局和能源消费场景相适应。

四、如何让新能源

更好支撑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既需要充足的发电量,也需要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关键时段提供持续可靠的电力。

在电量方面,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将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以上,届时全国发电量结构将呈现“半数非化石、近半可再生、三成新能源”的特征。

在电力支撑方面,将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增强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和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主动支撑。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不低于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20%;存量项目可通过升级改造、改建扩容和合理增配储能等方式提升发电效率和系统友好性能。

二是推动新能源多能一体化发展,包括风电与光伏同场或就近布局、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协同建设,以及生物质发电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发展。

三是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滚动开展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需求规模论证研究,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投运,力争“十五五”期间新增投产服务电力系统的抽水蓄能项目1亿千瓦左右;另一方面,依托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和沿海核电基地等,科学规划建设服务特定电源的抽水蓄能电站,增强新能源基地和相关电源的调节支撑能力。

四是提升负荷与新能源的适配性,通过灵活用电负荷、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和智能微电网等方式,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和系统调节能力。

五、为什么把可再生能源

非电利用作为重点突破方向?

以电为核心、以非电为突破,是“十五五”时期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这是未来五年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尤其值得关注的变化。

可再生能源利用不仅包括发电,也包括利用可再生能源满足燃料、原料、热力和供暖制冷等需求。当前部分风光资源富集地区本地负荷增长有限,大规模远距离外送面临的制约因素增多。拓展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既是突破新能源电力消纳瓶颈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可再生能源对传统化石能源替代深度和广度的现实需要。

经过多年培育,我国绿色氢氨醇产业已经形成一定基础。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建成绿氢、绿氨和绿色甲醇产能分别约25万吨、65万吨和38万吨,均占全球产能一半以上,初步具备规模化开发利用的条件。

但目前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仅约1%。与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对燃料、原料和热力的深度脱碳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同时,与同类传统化石能源产品相比,其价格竞争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未来将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首先,科学布局绿色氢氨醇。结合“沙戈荒”等新能源基地,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到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东北地区将重点建设以外送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黄河“几字弯”、华北北部、天山北麓等地区则重点布局以就近利用为主的综合产业基地。

其次,积极推进风光供热供暖。针对钢铁、水泥、化工、纺织、医药、造纸、食品加工等工业领域的用热需求,合理配置聚光集热、储热储电系统,实现高比例风光供热;城乡供暖则可因地制宜采用“风光+蓄热电锅炉”、分布式新能源耦合电热泵等技术。

再次,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稳步发展生物质供热供暖和生物天然气,积极发展生物柴油、非粮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液体燃料,并与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

最后,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在具备条件的城镇、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地区以及中深层地热资源丰富地区开展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

     从绿色发展创新院的观察来看,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将推动绿色转型从电力供给和消费,进一步深入工业用热、燃料、原料以及建筑供暖制冷等领域。但不同地区在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消费需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相关项目仍需充分考虑资源基础、应用场景、技术成熟度、经济性和配套设施,避免脱离实际需求盲目布局。

六、重点领域将如何

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

未来将坚持强制与自愿并举,着力推动提升全社会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

在强制消费方面,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的行业领域范围,并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监测、统计和核算体系。

在自愿消费方面,鼓励公共机构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持重点用能行业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并鼓励大型活动实现100%消费可再生能源。

在工业领域,将推动重点用能行业生产工艺和用能技术升级改造,扩大工业领域绿电应用,拓展可再生能源工业供热场景,推进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建设零碳工厂,协同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

交通领域将推进车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利用和“绿车充绿电”,扩大绿色氢氨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应用;建筑领域将提高用能电气化水平,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环境热能等在供暖制冷中的应用。

     数字基础设施领域将引导新建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布局,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乡村领域则将探索“绿色能源+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和散煤替代。

七、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将聚焦哪些方向?

未来将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产业升级为支撑、市场化运营为突破,持续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技术创新方面,将围绕大基地100%绿电输送、构网型技术、多时间尺度功率预测等开展攻关,推进“沙戈荒”大基地、深远海海上风电以及前沿技术和高端装备创新应用。

产业升级方面,将加强关键技术装备和国产装备研发应用,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在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规模化应用,培育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链,并完善产业标准和认证体系。

市场化运营方面,将提高新能源气象预报和功率预测精度,增强电力市场交易履约能力,支持区域新能源场站群一体化集控运维,探索多年期购电协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并加快培育新能源发电专业运营商。

八、哪些政策机制将保障任务落地?

在法律法规方面,将推动加快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完善全面市场化阶段下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设计。

在发展机制方面,将健全可再生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和网源协同机制,并加强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和交易调度监管。

在市场机制方面,将完善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和全面入市的电力市场规则,推动大基地参与市场交易,鼓励分布式新能源聚合交易,完善新能源价格结算、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可靠容量补偿以及绿证绿电交易机制。

在要素保障方面,将推进风电光伏资源普查和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建设,研究空间复合利用政策,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并适度超前建设电网基础设施,推进配电网、智能微电网与主干电网一体发展,增强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结语

总体来看,“十五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更加注重规模增长、质量提升、安全支撑和发展效益之间的协调。从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到可靠替代能力提升,再到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重点领域消费和市场机制完善,各项部署共同指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其中,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的突破,既有助于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也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从电力领域进一步延伸至燃料、原料、热力和供暖制冷领域。对地方、园区和企业而言,需要立足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实际需求,稳妥选择适宜的开发利用方式,让可再生能源更好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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