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对一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装备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并提供价格信息,作为后续采购预算的参考依据。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装备
二、调研报价单
三、供应商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具有相应设备正规授权销售资质、所报仪器设备质量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拥有完整的产品质检报告、认证证书等合规证明材料;
(三)仪器设备需提供产品彩页、详细技术参数及品牌型号、配置清单等。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应当充分考虑货物成本的价格(含利润)、包含设备首次检定计量费、运杂费、配送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费、税金、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四、提交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6:00前;
(二)递交方式:电子投递或现场提交;
1.电子投递:2026年8月12日16:00前将产品报价单资料电子版(PDF格式盖章版1份)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744540293@qq.com。
2.现场提交:参与调研企业按照电子版资料提交时限将纸质版资料密封、盖章提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件)至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西洋南路999号201后勤保障科办公室。
联系人:卓先生0591-28887219;
监督电话:0591-28923546。
3.逾期递交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收;
五、特别声明
本次调研不产生结果,仅作为我中心后期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装备采购的最高限价参考依据。本次调研属于自愿、无偿参与,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无论是否被采纳,均不给予费用补偿或奖励。各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内容真实、准确和不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若因供应商报价文件导致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等造成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本次调研的解释权归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
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6年8月4日
供稿:后勤科 卓超群
一审:卓超群
二审:林姿
三审:陈娟云
责任编辑:陈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