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为保障我院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规范污水检测工作,现拟对全院污水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检测服务机构参与,为我院提供专业的检测服务方案及市场信息。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马山县人民医院污水检测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马山县人民医院
3. 服务期限: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检测范围:医院内所有产生污水的区域,包括门诊楼、住院楼、检验科、手术室、药房、洗衣房等排放的污水,以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外排污水和周边废气。
二、服务内容
(一)废水检测
1. 西区排污口(污水总排口)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监测频次 |
1 | 流量 | 自动监测 |
2 | pH值 | 1次/日 |
3 | 化学需氧量(COD) | 1次/周 |
4 | 悬浮物(SS) | 1次/周 |
5 | 粪大肠菌群数 | 1次/月 |
6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 | 1次/季 |
7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次/季 |
8 | 氨氮(NH₃-N) | 1次/季 |
9 | 石油类 | 1次/季 |
10 | 动植物油 | 1次/季 |
11 | 挥发酚 | 1次/季 |
12 | 总氰化物 | 1次/季 |
13 | 总余氯 | 1次/日(不少于2次) |
14 | 色度 | 1次/季 |
15 | 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 | 1次/季 |
16 | 肠道致病菌(志贺氏菌) | 1次/年(不少于2次) |
2. 东区排污口
检测项目及频次同西区排污口。
3. 检验科排污口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监测频次 |
1 | 总汞 | 1次/季 |
2 | 总镉 | 1次/季 |
3 | 总铬 | 1次/季 |
4 | 六价铬 | 1次/季 |
5 | 总砷 | 1次/季 |
6 | 总铅 | 1次/季 |
7 | 总银 | 1次/季 |
8 | 总α放射性 | 1次/季 |
9 | 总β放射性 | 1次/季 |
(二)废气检测(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排放)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监测频次 |
1 | 氨(氨气) | 1次/季 |
2 | 硫化氢 | 1次/季 |
3 | 臭气浓度 | 1次/季 |
4 | 氯气 | 1次/季 |
5 | 甲烷 | 1次/季 |
三、服务标准要求
1.执行标准:所有检测工作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等相关规定,检测项目及频次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要求。
2.废水采样要求:采样方法须符合GB 18466-2005第6.1.3条规定,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采样点应包括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出水口等关键位置。
3.废气采样要求: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须符合GB 18466-2005第6.2.2条规定,每2小时采样1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特殊情况检测:当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进行重大维修或改造后,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可能影响污水水质的特殊情况时,须增加检测频次,对相关指标进行重点检测。
5.监测报告要求:
(1)监测报告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包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日期、样品编号、检测结果、限值标准、结论等信息。
(2)监测报告须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和检验检测专用章,并由授权签字人签字确认。
(3)每次检测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报告,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监测总结报告。
6.人员要求:检测机构须成立专门的项目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包括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采样人员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质量保证: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对监测过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医院对监测结果有异议,检测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交复核报告。
8.现场作业与记录要求:
(1)所有采样和检测工作须在完成现场实际作业后,如实、完整地填写相关记录,包括采样记录表、样品交接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
(2)记录内容须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确保现场作业与记录内容可追溯、可对应。
(3)检测报告须由编制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逐级签字确认。
(4)所有检测资料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如发现记录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只出报告不检测”等弄虚作假行为,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9.安全与配合:采样和监测过程中,检测机构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爱护医院设施设备,注意安全操作,避免对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影响。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环境监测、污水检测等相关领域。
2.持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能力范围须涵盖本次调研所需全部检测项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4.提供近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5.有类似医疗机构污水检测服务的成功案例和经验。
五、调研提交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提交调研材料:
1.公司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能力附表(加盖公章)。
2.人员资质: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职称证明复印件。
3.服务方案:检测服务方案(包括采样计划、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措施、人员配置、报告出具时间、应急响应机制、记录填写与存档管理制度等)。
4.报价文件:参照本公告服务范围及要求提供报价(格式自拟),报价须为包干价,包含采样费、检测费、人工费、差旅费、税费、报告编制费等一切费用。
5.业绩证明: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客户评价。
6.现场作业承诺书: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服务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GB 18466-2005、HJ 1105-2020等标准要求开展现场采样与检测作业,保证检测数据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杜绝“只出报告不检测”或“编造数据、走过场”等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7.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调研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8月11日 17:30前
(二)递交方式
1. 纸质版可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广西马山县白山镇江滨西路446号 马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四楼总务科 杨老师(收),电话:0771-6803748。
2. 电子版(PDF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msxrmyyzw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污水检测服务市场调研+供应商名称”。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市场调研仅作为市场信息收集和采购参考,不构成正式采购承诺,供应商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2. 我院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可能邀请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或电话沟通。
3.正式采购活动将另行发布采购公告,请关注相关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