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来源: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招聘案|朝阳区人社局通报(2026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 事件回顾
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招聘 11名女性员工 时,搞起了“隐形歧视”。 他们硬性规定:入职体检必须增加 妊娠测试,且必须提交 3天之内的孕检证明。
说白了,就是想在入职关口,悄悄把已经怀孕的求职者“筛”出去。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社局查实后,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 22000元罚款(法定幅度:1万—5万元)。
⚖️ 为什么“多一项体检”也违法?
很多同学不理解:不就是多抽一管血,怎么就违法了?
重点在这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3条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招录(聘)过程中不得:
限定男性或男性优先 询问/调查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 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将限制结婚、生育作为录聘用条件 其他以性别为由差别化提高录用标准
企业的心思其实不难猜——怕员工刚入职就怀孕,休产假增加用工成本。比起当面直白地问“打算什么时候生孩子”,把孕检塞进体检单里,手段更隐蔽,但依然是典型的 就业性别歧视 + 侵犯隐私。
? 划重点:不是所有岗位都不能查
✅ 允许涉及妊娠/健康评估的情况:仅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禁忌岗位——长期接触铅/苯/放射性物质、高危作业、矿山井下、强噪声强振动、密闭空间、高强度负重等 特殊岗位(目的是保护母婴安全)。
❌ 严禁孕检的情况:普通办公室文职、运营、行政、IT、销售等常规岗位,完全没有资格提出这类要求。
? 给正在找工作的女生提个醒
有权拒绝:遇到公司强制要求孕检、反复追问备孕生育计划,你完全有权说“不”。 保留证据:截图保存招聘聊天记录、体检通知、邮件往来、录用条件等。 果断维权:拨打 12333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向当地人社局 / 妇联举报;也可依法起诉主张平等就业权。
? 最后
生育从来不是女性的短板,不该成为求职路上的一道无形关卡。 人社部门持续通报处罚案例,释放明确信号:不能把生育成本转嫁给女性,更不能设门槛剥夺平等就业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