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
新 闻 发 布 词
(2026年8月)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高级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省行政审判工作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而这些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存在矛盾,特别是在法治环境、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尚不能得到充分满足。依法行政不仅是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从青海行政审判视角出发,深入分析行政执法的成果与不足,对于推进青海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人民法院担负的司法职责,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正逐步成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助推力量。自2009年起,省高级法院已连续1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是人民法院对年度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后形成的专题报告,在监督和支持我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天,省高级法院再次发布青海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对2025年全省行政审判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通过行政审判发现和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下面我就2025年度青海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内容作简要介绍。
首先,2025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有:一是收结案数总体呈增长态势。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及行政赔偿案件2311件,新收1936件,同比上升9.19%,审结1988件,同比上升18.19%。二是案件地域分布不均衡。受全省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近八成案件集中在省法院、西宁中院及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海东市两级法院。三是案件类型所涉领域相对集中。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案件主要集中在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四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持续加大。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案件中调解撤诉类案件263件,调撤率达24.65%。五是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略有上升。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8.95%,同比上升0.50%,表明依法行政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六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略有下降。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率为92.47%,同比下降3.10%。
其次,2025年全省法院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有:一是聚焦民生权益保障,破解重点领域行政争议难题,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聚力审判实践创新,推进司法现代化建设,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筑牢公益法治屏障,全省各级法院聚焦主责主业,深耕实践创新,以实干夯实司法根基,持续提升行政审判能力。三是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省法院行政庭赴中基层法院开展业务指导、调研,中基层法院到省法院现场接受指导,同时以法答网答疑、巡回授课等方式加强条线指导。四是深化府院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省各级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完善司法与行政协同治理体系,共同推动落实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联合举办2025年度全省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联合培训。总体来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强化,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序落实,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能够积极参与诉讼并助推化解行政争议,体现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第三,通过行政审判发现的行政执法方面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服务意识淡薄,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意识。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普遍存在。部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不规范,未严格依照程序规定行使执法权,收集、保全证据的行为不规范,导致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不足。三是行政执法能力仍有不足。部分行政机关未能查清案件关键事实,所作行政行为缺乏合法基础;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不足,不能结合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而作出错误行政行为。四是存在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部分行政机关未能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及时、全面、正确履职,存在消极不履职、违规违法履职、无故拖延履职等问题。五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发挥不够。部分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满足于应诉答辩、走完诉讼程序了事,负责人出庭应诉时“出庭不出声”“出声不精彩”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协调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诚意,一些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
最后,针对行政审判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执法工作。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树立“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法治理念,充分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推动执法理念从“管理”向“治理”转型,执法方式从“处罚”向“预防”延伸。强化诚信意识,对确因公共利益需要行使行政优益权的,应给予行政相对人合理补偿。二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晰执法权责边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治理效能,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探索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进一步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要吃透法律精髓,深刻领会立法精神,保证法条适用、行政行为性质、案件事实相互匹配,援引法条时做到准确无误。要在收集证据时做到客观全面,作出行政行为时客观公正。四是依法及时履职,筑牢法治政府根基。要在履职过程中敢于担当作为,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拒绝或拖延履行职责的行为。五是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加强前端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合力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在前端预防上下功夫,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努力将行政纠纷发现在苗头,解决在萌芽。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机衔接。在行政诉讼和执行程序中,要积极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省高级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助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以上是我今天要通报的内容,谢谢大家!
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
编辑:李生蕊
审核:詹国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