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1日,交大昂立(60053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本团队初步判断,符合下列条件的受损股民可依法主张索赔,现已启动索赔征集。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交大昂立涉嫌两处典型财务虚假记载行为:
(一)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2021年利润。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久鼎典当当金业务补提减值准备,调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2350万元。监管认定该会计调整缺乏充分依据,涉嫌虚减利润,调减金额占更正后2021年利润总额213.52%。
(二)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当期利润。
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将前述减值损失冲回,涉嫌虚增2024年度利润总额2350万元,该金额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60.26%。一减一增造成连续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失真,严重误导市场投资者对公司盈利能力判断。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交大昂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及罚款,合计罚款800万元。
索赔条件:
在2023年8月31日至2025年7月12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在2025年7月14日(含当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以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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