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报告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临沂河东锦中元体育用品(山东)有限公司“12·2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为报告详情:
事故概况
2025年12月20日17时许,临沂市河东区锦中元体育用品(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中元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失联,直接经济损失约1621.3万元。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违规设置废塑料回收再生车间,维修作业过程管理混乱,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不到位,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谎报、迟报情形。
直接原因
1.起火原因。锦中元公司员工在三层废塑料再生车间维修设备过程中,未关停挤出机电磁加热装置,挤出机模头处持续燃烧。挤出机完成维修开启后,VOCs排出量增加,模头处火焰随之逐渐增大,火焰引燃集烟罩内附着的烟油(可燃有机物)沿排烟管道蔓延,燃烧熔融物通过排烟管道口及其下方破损处向外溢出坠落,部分燃烧熔融物从敞开的窗户落入二层仓库,引燃靠近窗口处堆放的EVA地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2.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死亡原因。二层仓库内的EVA地垫产品未与外墙保持安全距离,且燃点低、放热速度快、发烟量大、燃烧产物毒性强。仓库内未设置喷水灭火系统,无人员值守、巡查,无防火分隔设施,火灾荷载大。三层员工未第一时间发现二层着火,在被迫向北侧疏散逃生的过程中,造成3人死亡、1人失联。
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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