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宁东市场监管局在企业监督检查时,发现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2台搪玻璃反应釜检验报告存在多处严重问题: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明确规定:
▸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结论应该是"基本符合要求",但报告上写的却是"符合要求"
▸ 3级设备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时间不得超过1年,但下次检验日期却给写了3年
▸ 搪玻璃层检测电压规定是10KV,报告上写的是20KV
▸ 设备压力、温度、容积、介质等主要参数,内筒与夹套不分
一个报告四处都错了,这不是"笔误",这是系统性造假。
监管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客观、公正、真实。
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最终处罚结果:
✅ 公司罚款15万元
✅ 报告批准人王某罚款2万元
✅ 审核人员刘某平罚款2万元
✅ 检验人员张某罚款3万元
? 合计罚款22万元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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