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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最新行业政策汇总解读

   日期:2026-07-23 04:52: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行业政策】最新行业政策汇总解读
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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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2026026

---(2026年7月20日)---

基于上周(7月13日至7月19日)发布的中央部委及地方政府最新政策文件,当前工程领域的主要政策动态和发展机会如下:

中央部委层面

1、交通运输部7月14日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的公告原文摘录

“现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JTG 3850—2026),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07号)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JTG 3850—2026)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负责。”

深度解析

该办法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取代了已施行近22年的旧版《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作为公路工程竣工决算领域的顶层标准,其核心变化预计将体现在三个层面:决算编制流程的规范化与精细化,以适应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造价管控标准的更新,与智能建造、绿色公路等新业态的技术经济指标相衔接;以及与当前公路建设管理模式(如PPP、特许经营等)的衔接适配,明确不同投资模式下的决算编制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但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交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负责,体现了“部委定规则、专业机构抓落地”的分工思路,地方造价管理机构将发挥更大作用。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公路工程造价咨询

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新旧标准衔接咨询

新标准体系下公路建设项目业主的决算编制需求

造价信息化工具开发

适配新标准的决算编制软件、造价数据库管理系统

新老标准切换期的信息化工具替代需求

培训与宣贯服务

新标准解读、实操培训、企业内部决算制度更新

各省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培训需求

2、住建部7月14日就《“好房子”建设指南(试行)》再次征求意见

原文摘录

“我司组织起草了《‘好房子’建设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3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司组织专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好房子’建设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6年7月21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1.电子邮箱:kyc@mohurd.gov.cn。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深度解析

这是继今年3月首次征求意见后的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表明“好房子”建设指南已进入最后的打磨冲刺阶段。根据前期公开信息,指南从“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五个维度构建高品质住宅技术体系,涵盖安全耐久、舒适健康、绿色低碳、智慧便捷等核心板块。与本周山东率先出台的“好房子”省级配套政策形成上下联动——山东政策中“合理降低容积率”“建设条件意见书”“不计容激励”等制度创新,有望在指南正式发布后向全国推广。

7月21日征求意见截止,仅余数日,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应抓紧最后窗口提交专业反馈。指南的正式发布将为住宅建设市场提供全国统一的技术基准,彻底改变当前各地“好房子”标准参差不齐的局面。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绿色建材与装配式内装

低碳建材、可再生建材、装配式装修部品供应和施工

指南明确倡导绿色低碳设计和可再生建材规模化应用

智能家居与智慧社区

智能家居、安防、停车、物业运维等系统集成服务

指南要求打通社区全域智能联动的技术要求

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

住宅品质检测、绿色建筑认证、好房子星级评价

“好房子”标准体系落地后的认证评价需求

城市更新与适老化改造

老旧住房功能性改造和品质升级

老旧住房改造被纳入“好房子”建设范畴

3、国务院办公厅7月14日关于转发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原文摘录

“群众身边水体是指与群众居住区域紧密相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为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加力解决水污染防治深层次问题,更好推动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制定本行动方案。”

“到2030年,基本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基本控制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对水体的直接影响,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

深度解析

该方案是继《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之后,本周落地的第三份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文件,治理重点从大江大河进一步向县城、乡村延伸。

四大攻坚行动明确工程化路径:

  • 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动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管网完善

  • 县乡黑臭水体治理——涉及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

  • 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 乡村河湖库管护——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住建部作为联合发文部门之一,意味着城市污水管网向县乡延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领域将承担重要任务。“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的目标与此前县域经济政策中“力争到2028年县城基础设施水平达到所在省(区)城市平均水平”形成呼应,县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市场将进一步放量。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任务的项目清单

县乡黑臭水体治理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施工

各市县黑臭水体治理的实施方案和项目安排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控制要求的设施建设需求

乡村河湖管护工程

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乡村河湖库管护的工程化和长效运维需求

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7月15日联合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原文摘录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度解析

该办法与本周同步发布的第44号令(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形成配套,分别从“现场管理”和“信用管理”两个维度构建招投标领域的新型监管框架。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聚焦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等环节的规范化操作,预计将涵盖开标程序标准化、评标专家行为规范、电子化交易流程、现场监督与记录等核心内容,旨在从物理空间和操作流程上遏制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发布确保了跨行业适用性——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商务等各领域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均须遵循统一规则,减少了过去各行业标准不一、管理分散的局面,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给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场主体预留了约半年的系统升级和流程适配期。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

交易中心现场管理系统、电子评标系统、监控系统改造

各级交易中心按照新规升级信息化系统的需求

远程异地评标技术

远程评标系统开发、视频会议集成、电子签章等

现场管理规范化推动远程评标应用场景拓展

招标代理专业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管理流程适配和专业能力提升

头部代理机构市场集中度有望提升

电子监管技术创新

开评标现场电子监管、智能预警系统开发

现场管理刚性约束催生的监管技术需求

5、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7月17日联合发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原文摘录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审签,现予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度解析

该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发布,覆盖工业、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商务、广电等多个领域,是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与此前最高法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8月1日施行)、六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纳入失信惩戒)形成法治与信用的双重约束链条。

“信用+监管”模式标志着招投标治理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信用约束为主转型。预计办法将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将企业的信用状况与投标资格、中标机会直接挂钩。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给企业预留了约半年的信用修复和合规准备期。对于工程企业而言,信用管理将从“可有可无”变为“攸关生存”,企业的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行为都将纳入信用档案。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企业信用管理服务

信用评估、信用修复、信用等级提升咨询

工程企业为新规进行信用自评和修复的集中需求

招投标合规咨询

信用管理要求嵌入招投标全流程的合规方案设计

信用管理与现场管理双重约束下的合规服务体系构建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各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系统开发

各级主管部门和交易平台建设信用管理系统的需求

6、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7月17日发布关于《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1062号)

原文摘录

“为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现予印发。”

“到2030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达到45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50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30万吨/日、海岛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20万吨/日。”

“《行动方案》部署实施城市水安全强韧性、海岛及船舶供水提能级、工业利用扩规模、科技创新补短板、产业链协同增效能、绿色低碳促转型、国际合作助共赢等7大行动。”

深度解析

该方案是“十五五”时期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文件,将海水淡化工程纳入城市水安全韧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前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的意见》形成战略衔接。

150万吨/日新增工程规模目标释放确定性市场信号。沿海城市新增130万吨/日、海岛新增20万吨/日的分场景目标,为工程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市场预期。方案首次系统提出7大行动框架,覆盖从工程建设(城市水安全强韧性、海岛供水、工业利用)到技术创新(核心装备国产化)再到产业生态(产业链协同、绿色低碳、国际合作)的全维度。“市场化推进原则”和“拓展应用场景为主线”的表述,意味着海水淡化将从政策驱动逐步转向市场驱动,应用场景从传统海岛供水向沿海城市应急供水、工业园区配套等方向延伸。10万吨/日级大型海水淡化工程的建设将为沿海工程企业开辟新的细分市场。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海水淡化工程建设

沿海城市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海岛供水工程EPC

150万吨/日新增规模的各沿海省市项目规划

淡化水输配管网建设

海水淡化水输配管道、加压泵站等配套设施施工

沿海城市淡化水接入市政管网的配套工程

工业园区配套海水淡化

沿海工业园区海水淡化设施规划设计与施工

工业利用扩规模行动的项目机会

核心装备制造与研发

膜材料、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的国产化研发制造

方案明确要突破关键材料装备技术瓶颈

海水淡化运维服务

既有工程提标改造、智能化运维、水质监测

海水淡化工程长期运维的技术服务需求

7、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7月17日发布《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原文摘录

“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要求,我们联合编制了《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规划部署了五方面任务,包括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规划安排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工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和再开发利用工程、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专项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程等6项重大工程。”

深度解析

该规划是《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发布后,在土壤和地下水领域落地的首个专项规划,与此前已印发的城市更新、循环经济、碳达峰等规划形成完整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矩阵。

6项重大工程中多项与工程产业直接相关。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工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和再开发利用工程——这两项与城市更新、存量用地盘活紧密关联,“修复+开发”模式将释放大量场地修复和再开发工程业务。“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程”与本周同步发布的《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形成呼应,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叠加效应明显。规划还部署了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环境调查评估和监测的市场需求将先于治理工程释放。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沿江化工腾退地块、工业腾退地块的污染土挖掘、运输、处理和修复

6项重大工程中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修复治理项目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微水体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与《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的政策叠加

环境调查与监测服务

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调查评估、污染源监控

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和地下水调查评价的专项任务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污染源阻隔、原位修复等

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任务中的工程项目

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咨询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

工业腾退地块再开发利用前期的环境咨询需求

地方政府层面

1、山东省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7月15日关于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

原文摘录

“在全省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设计建造标准,打造高品质‘好房子’,老旧住房系统推进功能性改造和品质升级,切实改善既有住房居住质量,稳妥开展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

“支持各地合理降低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等规划指标,引导企业建设低密度、高品质、可持续的‘好房子’。优先在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依托存量建设用地规划住宅用地,增加核心区域优质地块投放。”

深度解析

山东省是住建部“好房子”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后,率先出台省级配套政策的省份。政策由六部门联合印发,在多个制度层面实现了创新突破:

  • 一是“合理降低容积率”——从规划源头引导低密度高品质住宅建设,与此前自然资源部“38号文”要求存量盘活、不搞经营性房地产扩张的政策相衔接

  • 二是推行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高品质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从“事后审核”转向“事前约定”

  • 三是探索“不计容”等激励政策,为开发商和建筑企业提供了参与高品质住宅建设的正向激励

  • 四是支持小地块出让,降低了高品质住宅项目的用地门槛。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高品质住宅设计施工

低密度、高品质住宅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

降低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带来的产品形态变化

城市更新与自主更新

老旧小区改造、原拆原建试点项目

6部门联合发文的多领域协同推进机制

装配式与智能建造

智能建造、装配式内装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

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高品质技术要求前置

2、海南省住建厅7月16日发布《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

原文摘录

“要求基础装修即可竣工验收,厨卫灯具不再强制统一安装;关键工序‘举牌验收’留像存档,装修质量全程可追溯;样板房须真实交付标准,先验房后收房给予业主充分话语权。”

深度解析

海南省对商品住宅全装修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从“强制统一配置”转向 “基础标配+个性化选择”模式。“基础装修即可竣工验收”“厨卫灯具不再强制统一安装”回应了市场对全装修“千篇一律”“质量参差”的批评,扩大了业主的个性化自主权。“举牌验收”制度以影像留档实现质量全程可追溯,与此前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0月1日施行,推行“盲样”管理和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形成呼应——一个是材料检测端的质量管控,一个是施工工序端的质量留痕,共同构建工程质量的追溯体系。样板房须真实交付标准、先验房后收房,则从事后纠纷处理转向事前质量确认,将收房环节的质量博弈窗口前置。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个性化装修服务

住宅二次装修和个性化定制设计施工

基础装修与个性化配置分离后的市场化空间

装修质量检测监理

“举牌验收”和质量追溯制度下的第三方检测监理

关键工序影像留档催生的专业服务需求

建材零售与定制

厨卫、灯具等非强制配置的自主选购市场

业主自主选择权扩大后的建材零售市场扩容

3、湖北省住建厅7月16日关于征求《关于促进建筑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原文摘录

“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建筑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6年8月17日前反馈。”

“建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承包业绩互认制度,引导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联合体业绩认定为各方独立有效业绩。聚焦城市更新与‘六网’建设,建立项目机会清单推送机制,推行‘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推行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定分离’模式,落实工程款‘双向担保’、过程结算与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探索开展应收账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

深度解析

该征求意见稿是湖北省建筑业稳增长的专项政策设计,覆盖市场主体培育、业务拓展、资金支持、市场环境、金融支持等8个方面。

多项制度设计具有全国先导意义。业绩互认制度打破公路与市政工程资质壁垒,中小企业可通过联合体参与重大基建并独立积累业绩,为资质互补型企业创造了战略合作机遇。“投建营”一体化模式的推行引导企业从单一施工向城市综合服务商转型,与此前四川城市经营方案中“建筑业企业向城市运营商转型”、成都“支持建筑企业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形成中部与西部的政策呼应。“资格预审+评定分离”的招投标模式、“双向担保”和过程结算制度,则与本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两项招投标部门规章(信用管理+现场管理)形成国家规范与地方落地的配套。“应收账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抵押质押贷款”为施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了金融创新工具,有望缓解长期困扰行业的资金周转压力。

8月17日征求意见截止,反馈周期一个月,相关企业有充足时间提交专业建议。

主要机会

机会领域

具体方向

重点关注

联合体参与重大基建

公路、市政项目联合体组建和投标

业绩互认制度打破行业壁垒的跨领域合作机遇

城市更新与“六网”建设

“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策划和参与

项目机会清单推送机制的定期发布

智能建造装备应用

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财政贴息、首台套认定

绿色智能建造纳入省级母基金支持范围的申报条件

工程金融创新服务

应收账款、建材、设备抵押质押贷款

金融创新产品对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的缓解效果

综合研判与行动建议

本周10项政策密集发布,呈现 “标准迭代引领行业升级、生态治理重心下沉县乡、招投标监管双重重构、地方产业扶持制度创新” 四大主线,“十五五”工程产业各细分领域的规则体系、市场格局和竞争逻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强制性标准与建设指南密集迭代,行业竞争门槛系统性抬升。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标准实现22年来首次全面更新(JTG 3850—2026,旧规同时废止),“好房子”建设指南进入第二次征求意见的最终冲刺阶段。这两项标准分别从造价管控和品质设计两个维度抬升行业基准——前者要求公路建设全链条切换新决算体系,后者将为住宅建设市场提供全国统一的品质标尺。标准迭代意味着既有作业模式、软件工具和人才知识结构面临系统性更新,率先完成适配的企业将在过渡期后获得显著的合规成本和品质溢价优势。

生态环境治理从“大江大河”向“毛细血管”纵深,县乡基建市场确定性扩容。《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将水环境整治重心从干流下沉至支流和坑塘沟渠,“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的刚性目标与此前县域经济政策形成呼应。同期发布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部署6项重大工程,沿江化工腾退地块和工业腾退地块的土壤修复与再开发利用,与城市更新、存量用地盘活紧密关联。县乡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土壤修复四大工程领域将在“十五五”期间持续放量。

招投标“信用+现场”双重监管框架正式确立,企业信用从“软实力”变为“硬通货”。43号令(现场管理)与44号令(信用管理)同日发布、同步施行(2027年1月1日),标志着招投标治理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信用约束为主、现场管控为辅”的模式转型。企业的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行为都将纳入信用档案并与投标资格直接挂钩。此前最高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8月1日施行)强化了司法层面的权益保护,六部门“打非治违”纳入了失信惩戒,信用合规能力正成为工程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条件。约半年的过渡期内,企业信用自评修复和合规准备是优先要务。

海水淡化与“好房子”开辟两个确定性增量市场。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明确“150万吨/日”新增工程规模,城市水安全韧性、海岛供水、工业园区配套三大应用场景清晰,与此前韧性城市建设意见形成战略衔接。“好房子”建设指南的即将出台和山东率先落地省级配套政策(降低容积率、不计容激励等),标志着住宅建设从“量的满足”转向“质的竞争”,高品质住宅设计施工、绿色建材、智能家居集成等全产业链将受益。

地方产业政策从“普惠扶持”转向“制度创新竞争”。湖北建筑业稳增长8方面措施征求意见,业绩互认、“投建营”一体化、“资格预审+评定分离”、应收账款抵押质押贷款等制度设计具有全国先导意义。山东“好房子”政策中的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品质要求嵌入土地出让环节,海南全装修政策从“强制统一”转向“基础标配+个性化”,“举牌验收”与住建部检测管理新规形成质量追溯闭环。地方政策正从简单的补贴让利转向深层次的制度供给,工程企业“跨区择优布局”时需更加注重制度红利的比较。

行动建议

主体

紧急行动(1—4周)

中期布局(1—6个月)

施工企业

①7月21日前,组织技术部门研究“好房子”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隔声、绿色建材、智能家居等与施工工艺直接相关的条款提交专业反馈;②全面梳理在施公路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流程,启动新旧标准差异分析和内部培训,适配新标准要求;③对照招投标信用管理办法,开展企业信用状况全面自评,排查合同履约、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信用风险点。

①布局县乡水环境治理工程能力(污水管网、黑臭水体治理),对接各地《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的市县项目清单;②关注沿海省份海水淡化工程项目规划,评估海水淡化EPC和输配管网建设的市场机会;③针对湖北建筑业稳增长政策,研究联合体组建和“投建营”一体化的合作模式(8月17日前可提交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工程

设计院

①7月21日前,从设计标准、绿色低碳、智慧便捷等专业角度,对“好房子”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交技术反馈;②对标山东“好房子”政策中的低密度、低容积率设计导向,更新住宅设计产品线。

①拓展土壤污染修复与再开发利用的规划设计能力,对接沿江化工腾退地块和工业腾退地块的“修复+开发”项目;②储备海水淡化工程和淡化水输配管网的设计技术,跟踪沿海省市项目规划;③适配“好房子”全国标准,储备绿色建材选型、装配式内装、智能家居集成等设计能力。

咨询/

科技企业

①7月20日前,集中完成设备更新贷款申报的收尾冲刺;②7月21日前,组织专家对“好房子”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交系统性反馈意见;③推出招投标信用管理合规咨询和信用修复服务,帮助企业在新规施行前完成信用体系梳理。

①开发适配公路工程新决算标准的造价软件和管理系统,抢占新旧标准切换期的信息化工具市场;②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现场管理和信用管理系统升级方案(2027年1月1日节点);③针对湖北“投建营”一体化政策,为建筑企业提供向城市运营商转型的商业模式设计咨询。

投资/

开发企业

①研究山东“好房子”政策中“降低容积率”“不计容激励”等条款对项目投资回报模型的影响,评估低密度高品质住宅的市场可行性;②关注海南全装修政策调整后的个性化装修市场机会。

①评估海水淡化项目的投资参与模式(特许经营、PPP等),重点关注沿海城市10万吨/日级大型工程;②研究土壤修复+再开发利用的“修复+开发”联动投资模式,对接沿江和工业腾退地块项目;③利用湖北“应收账款、建材、设备抵押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工具,优化在建项目的融资结构。

中国·鹤建

团结自强|负重诚信|共济荣辱|唯实创新

鹤城建设集团已拥有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四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在此基础上,还取得了施工劳务资质、运输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以及长输管道安装GA1级(含修理、改造;覆盖GA2级,GB类和GC类安装)、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承装(装、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三级等许可证,全面承揽建筑行业各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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