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原件要求
依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2026年6月29日关于“2026年高企申报系统专项审计报告或者专项鉴证报告上传问题” 的答复:
企业申报所需的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均要求赋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从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须按相关行业协会规定赋码。
二、报告赋码要求
赋码要求 |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意不同时间段出具报告的赋码要求有所区别) | 2024年9月前出具的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均应赋码 |
2024年9月后出具的报告,要求报表附注也赋码 | |
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专项认定报告 | 首页赋码或全文赋码均可 |
三、判断是否为原件的两种方法
1、签名验证
将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PDF原件打开,右键选中报告右下角二维码,选择"显示签名属性"。
若显示"签名应用后,文档未被修改"相关描述,即为原件;
若显示"该签名无效",则说明该文档不是原件。
常见的PDF查阅应用均可验证,如WPS、福昕、Adobe Acrobat等应用。需注意使用浏览器查阅PDF的方式无法进行签名验证。
2、深度查验
打开"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在"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中上传审计报告进行查验。
也可以通过扫描报告中的二维码,选择“更多查询”跳转至深度查验界面进行查询。
若显示"您上传的审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在系统中报备的审计报告一致",即为原件;
若显示“此报告未在本系统备案”,则说明该文档不是原件。
四、系统上传位置说明
材料内容 | 上传位置 |
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 专项审计报告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 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赋码附注,未赋码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事务所资质、其他情况说明 | 认定机构要求上传的其他附件 |
五、特别提醒
1、提前对接中介机构,确认报告已合规赋码,且为监管平台下载原件;
2、不同年度审计报告赋码标准不同,企业需分年度逐一核查确认;
3、报告原件严禁拆分、合并及修改,避免造成电子签名失效、核验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