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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年报
还没完成报送?
这份指南请收好
2026年海关年报

重要提醒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为企业集中报送上一年度海关年报的时间。目前集中报送期已过,但年报系统仍然开放,为避免影响信用等级,尚未报送的企业请尽快补报!
2026年新备案的企业,无需参与当年度年报报送,待下一年度再按规定执行。

01
海关年报是什么?
海关年报,全称《报关单位备案信息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报送信用信息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根据《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研究决定,自2017年度年报起,实施“多报合一”改革。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国家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年报。
02
报送主体
在海关完成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涵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减免税进口货物尚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等。
03
海关年报报送流程
报送渠道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
路径:进入平台后通过“一站式导航”→“报关单位备案”→“企业年报”项下“多报合一”“海关年报”模块均可办理。

04
填报状态查询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年报提交是否成功。
路径: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登录账号→企业年报管理→年报查询。

05
逾期报送特别提醒
逾期仍可补报
01
6月30日集中报送期结束后,年报报送系统仍在继续开放,企业可登录补报上一年度海关年报。
未报送年报影响
02
未按规定报送海关年报事项的企业,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补报年报后,海关将其移出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
尽快补报
03
请尚未报送上一年度海关年报的企业,务必抓紧时间完成补报,避免因逾期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海关信用。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连海关12360服务热线”
供稿单位 |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图文排版 | 郎佳星
编辑 | 于晓煦
注:本文所述政策内容仅供参考,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