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建设,系统梳理医院发展历程,展示医院建设成果、特色优势和文化积淀,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拟开展院史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为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采购需求,充分了解市场供给能力、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和价格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项目前期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相关经验的单位依法依规、诚信参与。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院史馆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医院针灸康复楼8楼院史馆。(天津市滨海新区柳州东道292号)
3.场地规模:规划建设场地为独立房间,总面积约50平方米。场地相对规整,可结合实际条件统筹考虑展陈布局、参观动线、文化氛围营造及必要配套设施布设。
4.项目定位:立足医院中医药特色和发展积淀,拟打造集院史展示、文化传承、成果展示、科普宣传、职工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小型精品院史馆。整体风格应体现中医药文化底蕴,兼顾现代审美、空间实用、运营维护和参观体验,实现历史传承与时代特色、静态展陈与适度数字化展示相结合。
二、调研目的
1.了解院史馆建设领域的市场主体情况、专业服务能力、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技术工艺水平和市场价格区间。
2.征集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的初步策划思路、空间设计建议、布展实施路径、多媒体配置建议和预算测算依据,为后续采购需求编制、预算编制、项目论证和采购实施提供参考。
3.进一步提高项目需求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实施性,促进后续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规范高效开展。
三、参与单位基本要求
1.参与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与单位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业务范围或实际服务能力应与展陈策划、空间设计、装饰装修、文化布展、多媒体集成、展厅实施等内容相适应。
3.参与单位可提供医院、文博场馆、文化展厅、院史馆、党建阵地、中医药文化展示空间等同类或相近项目案例资料。案例资料仅用于本次市场调研参考,不作为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或评审依据。
4.参与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经营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本次调研工作。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应主动说明相关情况,避免影响调研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调研资料提交内容
1.参与单位可结合本项目场地条件、医院中医药文化特色和小型院史馆建设需求,提交初步方案或建议材料。材料应重点体现针对性、实用性和可实施性,避免简单套用通用模板。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2.单位基本情况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证明、单位简介、主要业务范围、团队配置、相关能力说明等。
3.类似项目经验资料:包括近年同类或相近项目案例、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实施效果、实景图片或合同关键页等能够证明履约经验的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作必要脱敏处理。
4.整体策划与设计建议:结合医院中医药特色和约50平方米场地条件,提出院史馆主题定位、文化主线、空间布局、参观动线、展陈分区和内容框架建议。展陈内容可围绕国家政策、医院源起发展、重要历程、名医名家、特色专科、荣誉成果、公益服务、未来展望等板块进行初步设计。
5.视觉与工艺建议:包括整体风格、色彩体系、材质选型、灯光配置、立体造型、文字展板、文化装饰、标识导视等初步思路。
6.数字化展示建议:可结合场地面积、预算控制和运营维护需要,提出小型多媒体展示、影音播放、数字展板、互动展示等适配性建议,注重实用性、稳定性和性价比。
7.实施组织建议:包括初步施工流程、工期安排、现场安全与成品保护措施、质量控制、人员配置、医院正常秩序保障等内容。
8.初步费用测算:可根据方案建议分项列明策划设计、材料、施工、设备、多媒体、安装调试、后期维护等费用估算,并说明测算口径和主要依据。
9.售后服务建议:包括质保期限、日常维护、故障响应、内容更新、应急保障等服务承诺或建议。
五、调研流程及提交要求
1.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7:00截止,逾期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
2.资料提交形式:参与单位应提交电子版资料(PDF格式,包含全部文字材料、图片、效果图或示意图、费用测算等)及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
3.现场交流安排:医院将根据资料完整性、项目匹配度和调研需要,视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方案交流或PPT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4.调研结果应用:本次调研形成的信息仅用于项目前期需求论证、预算测算和采购准备参考,不代表医院对任何单位作出采购承诺,不直接确定中标、成交或合作单位。后续采购事项将根据项目审批、预算安排及有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市场调研为项目前期调研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单位因准备材料、现场踏勘、方案交流、汇报答疑等发生的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医院不予补偿。
2.参与单位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医院有权取消其参与本次调研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参与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方案、图文资料、设计成果、图片素材等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因参与单位提交材料引发的知识产权争议或法律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参与单位提交材料的知识产权依法归其权利人所有。医院可在本项目需求论证、预算测算、方案优化和内部决策范围内参考使用相关材料;如后续需实质性使用相关成果,将依法依规另行协商或在采购文件、合同中明确。
5.医院将对参与单位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信息予以合理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除外。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党建办公室-宣传 吕老师
2.联系电话:022-60837862
3.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柳州东道292号
4.电子邮箱:xck20151210@sina.com
特此公告。
附件:院史馆平面图(绿色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