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16日10时17分左右,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设备安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云和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云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起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6年7月,云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评估组,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纪委监委、云和经开区等单位组成。评估组逐项对照《云和经开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深入事故有关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评估组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有关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
1.杭州宏威电梯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未有效落实总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未严格把关电梯安装人员能力素质,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设置高处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未按照要求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2.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对宏威电梯公司电梯安装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未及时发现电梯安装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线索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1.曹助国,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负责人,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1.896万元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2.杨徐峻,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工程部经理,未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对于施工现场巡查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发生的违章违规作业行为失察。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依据本公司内部规定对其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结果已报县应急管理局。
3.童志善,宏威电梯公司质量安全总监,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不到位,未有效监督分公司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宏威电梯公司依据本公司内部规定对其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绩效工资,处理结果已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对行业监管部门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1.县市场监管局未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宏威电梯公司电梯安装告知后的现场开展安全监察。已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已由县安委办负责跟踪落实。
2.县住建局对同一建筑工地内电梯安装过程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将电梯施工纳入整个施工现场统一的安全管理。已责成县住建局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已执行到位。
三、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杭州宏威电梯有限公司及其丽水分公司。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问题进行深刻反思,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电梯安装施工人员准入门槛,组织审核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确保持证上岗。二是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梯施工环境更加安全稳定。三是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制度,对电梯安装等高处作业安排专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二)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全面加强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确保电梯安装工程顺利进行。
(三)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安装工程实施自管,承担工程管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责,对电梯安装施工中涉及的电工、电焊和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进场前对合同协议、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条件等要素的审查要求及程序,全面加强现场巡视检查。
(四)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部门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联合住建部门、经开区、属地乡镇(街道)等进一步加强电梯安装施工现场和电梯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工作职能,统筹推进施工现场电梯安装项目安全的综合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经开区、属地乡镇(街道)等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好电梯安装各项安全措施,从根本上确保电梯安全安装和运行。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存在问题
从本次评估情况看,事故相关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虽已按要求落实整改,但电梯安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面上仍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1.电梯安装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未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问题尚未根除。
2.部分电梯安装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尤其对高处作业等危险环节现场监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未能深入到作业一线。
3.电梯安装作业涉及高空、焊接等多项特种作业,作业环境复杂,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
4.电梯安装施工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存在监管交叉或衔接不畅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建议
1.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核查电梯安装单位资质条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督促电梯安装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人员准入把关,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危险作业专人监护制度。
3.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及特种设备领域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企业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同类事故隐患,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云和经开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监管部门、各企业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能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同时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能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评估报告通过云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全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