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西铁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共建协作综合治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西铁中院)于7月15日召开西铁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资案件工作综述(白皮书)发布会暨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西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琪轩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布,三级调研员古晓主持。省检察院铁检分院、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西安市承担生态保护职能的秦岭保护、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市县(区)行政机关和秦岭北麓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省直属生态林场负责同志以及西安、安康铁路法院分管院领导、环资庭干警等60余人参会。
十余年来,西铁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创新审判执行机制,全力筑牢秦岭、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生态屏障”,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0935件,为守护三秦大地生态环境、奋力建设“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美丽陕西作出积极贡献。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始终把审判工作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布局,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持续深化秦岭“五乱”专项整治,从严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违法犯罪,全链条管控治理秦岭核心保护区非法穿越行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防线。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积极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和南水北调中线功能涵养区保护。立足陕西文物文化大省,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和文物保护行政履职等案件办理为抓手,构建全链条、全方位文物和文化遗产立体司法保护新格局。发挥审判职能,公正审理环资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惩处。联合公安、检察和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资源、渭河流域盗采砂石、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秦巴山区盗采绿松石、非法穿越破坏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生态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生态诉求,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职,助力依法行政。深耕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力度。坚持守正创新,重点工作亮点纷呈。在全省率先设立环资审判机构,形成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出台环资审判专业化发展实施意见,明晰新时代环资审判工作路径。率先引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功能损失”等多元责任承担方式,设立西北地区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牵头组建全省首个环资审判技术专家库,推行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开展环资审判“回头看”,做实“后半篇文章”,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妥善办理全国、全省多件“首例”新类型、新领域环资案件。打造精品案例,树立鲜明司法导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指引和宣传教育作用,完善案例发现、培育、推荐和发布机制,将个案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非法穿越破坏秦岭生态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度环资审判典型案例”“2025中国法治实施年度十大事件”“中国十大环境法治事件”和“2025年度人民法院报十大案件”。秦岭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某检测公司数据造假案审理等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8个案件入选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18案件分别入选陕西法院典型案例、最具影响力案件和十大审判执行案件。强化内外联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牢固树立系统治理思维,以强化“一岭一江一河”生态屏障为牵引,打破部门壁垒与区域界限,搭建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平台,签署框架协议20余份,推动构建起上下游联动、多部门协作的大保护格局。依托“河长、湖长、田长、林长+法院院长”“公检法三长”协作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执法司法链条。依托14个基地、3个示范点和18个工作站的网格优势,丰富多元共治载体,画出生态治理最大“同心圆”。坚持能动履职,为秦岭、黄河和汉江流域地方项目建设和重要行政决策提供生态环境法律咨询,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出现。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深入案发地、保护区开展巡回审判,开展环资审判“五进”活动,提高全民生态意识,营造生态保护社会氛围。
发布会后,各共建单位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如何强化执法司法协作、提高生态执法管理水平、加强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提高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水平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编辑:张旖旎
供稿:西铁中院环资庭
西铁中院政治部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