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县总医院患者血液透析的使用需求,保证血液透析中心业务正常运转,拟增加一批血液透析设备,现向各供应商进行需求征集,欢迎各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以及报价,采购部联合血液透析中心将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按相关流程完成采购。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独立法人,企业信用良好。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经营备案凭证》及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第二、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登记表,设备产品还需提供产品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产品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三、供应商需提交资料清单
按项目需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目录表顺序排列装订:
1.产品报价信息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供货商、价格、注册证号、质保期、价格、产品优点等),如涉及多个产品,分表格展示;同一种产品,可报多种规格型号;
2.生产厂家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
3.供应商资质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产品授权证明;
4.用户/客户名单。

四、资料提交信息及其他要求
供稿:采购部
责编:罗芷茵
一审:莫 颖
二审:苏燕婷
三审:林育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