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观察


第七期



两高发布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低空经济纳入国家精品课程计划;新《民用航空法》施行;气象“十五五”规划实现低空垂直分辨率达百米级;海南构建“环海南岛—泛珠三角—东盟”低空旅游圈;无人机培训机构从约4000家锐减至约1600家,百万飞手缺口凸显;中央党报发文明确低空消费安全为先、场景牵引、因地制宜三大原则。低空经济在法治保障、教育体系、基础设施、应用场景、人才供给与消费引导六个维度同步升级,从“有没有”迈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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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新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5号),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该解释与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形成紧密衔接,共同构建起“行政管理前置、民事责任配套、刑事保障兜底”的民航安全法治体系。
1. 违规开启舱门: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释明确,以下两种违规开启民用航空器舱门的行为,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一是在民用航空器依靠自身动力在地面移动期间(发动机已启动)违规开启应急舱门,致使应急撤离滑梯释放,足以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的;二是在民用航空器空中飞行期间违规开启舱门的。飞行期间机舱内加压,此时开启舱门有导致乘客被吸出舱外的实际危险。
2.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入罪标准进一步明确
解释明确了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入罪标准,包括:致使机舱内人员、行李异常位移,足以影响配载平衡的;致使航空器发动机、机体结构或关键设备功能受损的;致使航空安全员、乘务员、随机机务等飞行安全保障人员履职能力严重受损或丧失的;在驾驶舱内实施暴力的;驾驶员擅离职守对他人实施暴力的。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解释首次将乘务员与航空安全员、随机机务并列规定为“飞行安全保障人员” 。乘务员正常履职对保持配载平衡、确保飞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其使用暴力致使履职能力严重受损的,将面临刑事追责。
3.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入罪标准降低,惩处力度加大
解释明确,通过明示或暗示方式编造以发生严重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爆炸、生化、放射、劫持民用航空器等事件为内容的虚假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上述信息而故意传播的,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入罪标准包括:致使航班复飞、清舱,或致使民用机场采取二次安检、转移航空器等措施,影响航班、民用机场正常运行的;致使航班备降、返航、中断运行的;致使机场关闭跑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等。其中,将“致使航班备降、返航、中断运行”以及“致使机场关闭跑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升格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加重处罚情形,刑事打击力度显著增强。
法治连线:对于低空经济从业者和无人机用户而言,需特别注意——虽然解释未将一般性无人机“扰航”“黑飞”行为直接规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不排除特定情况下(如无人机进入机场警戒区或高空航道,严重威胁飞机起降安全)构成此罪的可能性。合规飞行不仅是行政要求,更涉及刑事责任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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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十五五”规划:低空经济纳入重点领域精品课程打造计划
《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明确到2030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规划提出,终身教育体系与学习型社会建设计划要求,围绕智能制造、低空经济、智慧交通等20个左右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精品课程。
这一部署与此后无人机培训行业的洗牌形成了政策呼应。当合规培训机构从约4000家锐减至约1600家,行业标准从“粗放”走向“精细”,教育体系对低空经济人才的系统化培养才刚刚开始。从学历教育到职业培训,从在校生到在职人员,低空经济的人才培养正在经历从“散兵游勇”到“正规军”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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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用航空法》施行,无人机正式纳入法律体系
全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颁布以来首次系统性重构,条文从214条扩展至262条,新增及实质性修改条款逾百条。
对于低空经济而言,新法最核心的变化包括:首次将“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要”写入空域划分原则,并增设“发展促进”专章,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规划、制度建设及支持低空产业发展方面的法定职责;无人机正式纳入民航法律体系,商用飞手必须持CAAC执照上岗,生产者须为产品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建立起从生产源头到使用终端的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新法同时赋予民航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数据调取、暂扣和查封等刚性执法权,并明确要求民用机场划定周边无人机管制空域、配备探测和反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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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十五五”规划:低空垂直分辨率达百米级,数智化保障体系加速构建
中国气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全国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明确,到2030年,气象关键科技取得重要突破,人工智能在气象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我国气象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气象科技、监测、预报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任务布局上,规划系统部署了强化极端天气应对、推进气象赋能千行百业、提升精密监测水平等7个方面24项重大任务。其中,与低空经济直接相关的内容尤为引人关注:
一是探索建立通用航空气象服务模式,打造数智化、精细化低空气象保障体系。 这意味着未来低空飞行将获得更加专业、精准的气象服务支撑。
二是构建低空经济气象观测基础设施骨干网。 低空飞行的安全运行离不开气象数据的实时采集与传输,骨干网的建设将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三是发展分钟级快速滚动更新的短时临近网格预报业务,建立全球5公里、全国1公里、重点区域百米级的短中期三维要素预报产品体系,实现低空(真高1000米以下)垂直分辨率达百米级。 这一技术指标的确立,意味着低空气象预报的精度将从“模糊感知”迈入“精准量化”的新阶段。
四是加强低空航危天气智能感知和监测预警、交通气象风险监测预警技术开发。 低空飞行器对天气变化的敏感度远高于传统民航,这一部署直击低空运营的核心安全痛点。
此外,中国气象局已出台《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26—2030年)》,明确推动气象观测网络与低空通信、导航等设施同步建设,强化低空气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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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十五五”旅游规划:构建“环海南岛—泛珠三角—东盟”低空旅游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十五五”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游客总花费达3630亿元,入境游客达350万人次。
在消费场景方面,规划明确提出“低空旅游”作为全新的消费场景:完善低空旅游项目布局,支持环岛旅游公路沿线市县开通直升机、eVTOL等低空旅游观光线路;在旅游景区、环岛旅游公路驿站等重点地区布局低空旅游起降设施;拓展低空观光、无人机VR航拍、低空跳伞、飞行体验等新业态。
更具战略意义的是,规划提出推动国内外低空旅游线路互联,在服务规范、安全标准、资质互认等方面积极对接,连通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主要起降点,适时开通至东盟国家的跨境低空旅游通道,构建“环海南岛—泛珠三角—东盟”的低空旅游圈。 这是国内首次提出跨境低空旅游通道的规划构想,标志着低空经济从“县域试点”向“区域联通”乃至“跨境出海”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同期发布的《海南省“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中,低空经济被列为拓展新兴领域场景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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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培训行业大洗牌:从约4000家到约1600家,百万飞手缺口凸显供需矛盾
随着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正式施行,无人机正式纳入民航法律体系,商用飞手必须持CAAC执照上岗。新法落地后,无人机培训行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洗牌。
全国在册无人机培训机构从约4000家骤降至约1600家。短短数月间,超过2400家机构退出市场,淘汰率突破60%。这场洗牌的直接推手,是此前正式实施的团体标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规范》(T/AOPA 0008—2025)。该规范从资质、师资、场地、设备四大维度设置了硬性门槛——要求机构持有合法证照、一年内须完成70人培训和50人考试合格、教员须具备相应等级执照、场地面积不小于2600平方米、所有训练无人机完成实名登记等,并首次设立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
然而,需求端却在急剧膨胀。据工信部预测,我国无人机行业人才缺口将突破200万人。合规培训机构仅剩约1600家,结构性矛盾突出:大量机构培训内容停留在“基础飞行”,而市场急需的是消防应急、电力巡检、农林植保、城市安防等细分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学员群体结构也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个人爱好者占比大幅下降,来自物流、电力、农业等实体行业的企业定向学员同比增长200%,退役军人学员同比增长40%。“交钱拿证”的速成模式彻底终结,职业就业成为市场主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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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报定调:积极拓展低空消费,筑牢安全防线
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姜雪在《经济日报》发表文章,从国家战略高度为低空消费鼓与呼。文章指出,低空消费不仅是技术诱发型消费的新形态,更是连接低空技术与居民需求、赋能内需提质和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载体。文章明确提出了发展低空消费的三项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为先。 发展低空消费,关系公共安全、空域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必须筑牢安全底线,健全飞行器适航、运营主体资质审核、航线审批、动态监测、应急救援、保险保障等全链条制度,提升全流程安全治理水平。对载人飞行、大型活动飞行等高风险场景,应从严把关、稳妥推进。对低空观光、无人机表演、景区巡览等具有相对成熟场景的项目,需在安全边界内有序合理推进。
二是坚持场景牵引。 低空消费发展的关键,在于是否契合真实需求、具备可持续商业模式。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先围绕文旅景区、山地湖泊、滨海海岛等更具消费潜力的场景开展试点,形成一批可感知、可运营、可推广的产品。对客流基础薄弱、运营成本过高的项目,要审慎把关,防止盲目上马。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 各地应根据空域条件、消费基础、资源禀赋等选择发展路径,避免简单复制热门模式。例如,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可发展空中观景、航空研学、低空赛事等;山地、海岛、草原等地区可发展热气球、滑翔伞、直升机观光等特色项目;县域和乡村地区可推动低空经济与农文旅深度融合,充分释放低空消费市场活力。
这是中央党报首次从消费端对低空经济作出系统性政策指引,与瞻望世纪航空“让航空经济区落地每一座城”的愿景高度契合——县域和乡村地区的低空消费市场,正是航空经济区的重要应用场景。
#观察与展望#
本期行业观察的七则消息,分别指向低空经济在法治保障、消费引导、教育体系、基础设施、应用场景与人才供给六个维度的同步升级:
两高《解释》 解决了“按什么规则飞”的问题——从空域资源配置到无人机适航管理,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到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低空飞行与民航安全拥有了国家基本法层面的规则依据和刑事保障;教育“十五五”规划着眼于“如何培养”的长远命题——将低空经济纳入国家精品课程体系,标志着人才供给从市场自发走向制度保障;新《民航法》施行确立了无人机的法律地位和全链条追溯体系;气象“十五五”规划解决了低空飞行“看得清天”的问题——百米级垂直分辨率的预报能力,让低空飞行从“靠经验”走向“靠数据”;海南低空旅游规划解决了低空经济“飞向哪里”的问题——从环岛到泛珠三角再到东盟,低空旅游首次拥有清晰的出海路径;无人机培训行业大洗牌是市场对规则的回应——60%的机构淘汰不是行业衰退,而是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的必经阵痛;中央党报文章为低空消费指明了方向——安全为先、场景牵引、因地制宜,特别强调县域和乡村地区推动低空经济与农文旅深度融合,与瞻望“让航空经济区落地每一座城”的愿景形成政策呼应。
从法治保障到消费引导,从气象支撑到人才培养,低空经济的“十五五”正在从“有没有”迈向“好不好”。制度越完善,规则越清晰,低空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就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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