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普惠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本院、淳安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域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满足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常态化检查、年度核验、平台联网监管要求。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相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标准、服务能力、市场供应及价格水平开展市场调研,结合调研结果、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科学核定采购需求,合理开展价格测算。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面向具备专业消防服务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开展本次项目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服务点位一: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
2.服务点位二:淳安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9号)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器、消防主机远程联网、消防水泵、排烟系统等全域消防设施日常巡检、故障维修、年度维保、配件更换、系统调试、台账整理、配合消防检查、联网运维全流程维保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7000元/年,两年合计14000元(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项目合作服务期限:贰年。
三、核心服务要求
1.按消防规范定期上门巡检、保养、调试,建立两院专属消防维保台账,资料齐全可随时配合消防部门督查核验;
2.保障医院消防主机正常联网,数据实时上传至浙江省消防远程监控平台,联网不断联;
3.提供7×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接到故障报警后及时到场处置;
4.免费协助院方完成年度消防检测、消防自查报备工作;
5.维保所用替换配件符合国家消防合格标准,提供产品质保;
6.完成院内工作人员消防设施简易操作培训。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准入相关要求;
2.具备消防设施维保、施工相关合法资质,拥有属地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同类消防维保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可入驻政采云平台,完成后续采购履约流程。
五、调研方式及报送要求
本次调研统一采用密封邮寄报价资料方式报送,报价单需清晰填报单项报价、项目总价,标注大小写含税全包价格。
全套资料包含:企业资质复印件、授权资料、同类业绩、加盖公章密封报价单。
六、邮寄递交细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11:30前(以医院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签收一律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2号楼2楼后勤装备科
3.邮寄外包装标注:消防维保项目调研资料
七、对接联系人
联系人:余小丰
联系电话:13750875109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