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源县中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及供应商意向
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临床诊疗服务能力,优化诊疗设备配置,拟对部分医疗设备开展采购前期市场调研及供应商意向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采购医疗设备共4项,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核心技术与配置要求 |
1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1套 | 含主机、胃镜、肠镜、台车、显示器;具备高清实时成像、大广角视野、宽景深成像、多角度弯曲、图像放大、画质增强功能;可开展活检取样化验、息肉切除、止血处理、异物取出等治疗操作。 |
2 | 全身应用型彩超 | 1台 | 核心功能侧重妇科、盆底、生殖、产后康复领域,同时兼顾腹部、小器官、心脏、血管等部位检查需求。 |
3 | DR | 1台 | 具备全身数字化、高分辨率核心成像功能,支持智能图像处理、机架多功能操作。 |
本次征集仅为采购前期市场调研,不构成正式采购行为,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承诺后续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具备有效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代理商/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可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意向征集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1. 封面:注明“罗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材料”、供应商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
3.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文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
5.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提供);
6. 所投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响应表(逐条对应本公告核心技术要求,标注“响应/不响应”并说明)、配置清单、产品彩页及技术白皮书;
7. 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福建省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同类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3份);
8. 售后服务方案,含质保期承诺(≥3年)、本地化技术支持响应机制(含驻场服务、上门维修响应时间)、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供应、故障维修方案等;
9.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信用记录承诺函;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补充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材料内容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四、征集时间及递交方式
1.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17:00止,逾期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2. 材料递交方式:
纸质材料:密封后递交至罗源县中医院设备科(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大新村3号2号楼6层602);
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按“设备序号+供应商名称”命名文件夹,以PDF格式存入U盘。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设备科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6831595
五、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征集为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我院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技术参数论证、市场价格调研等工作,后续正式采购方式及要求以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我院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2.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仅用于本次市场调研,我院将对所有材料严格保密,不退还任何递交材料。
3. 我院有权根据调研情况,对采购项目进行调整,且无需向供应商作出解释。
4. 本次征集活动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罗源县中医院
2026年6月18日
编辑:陈慧明
审核:邓春
签发:廖金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