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环保行业——运营项目公司安全评估表
受检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一、目标职责 (9分) | 目标 | 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 1 |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2.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检查计划和隐患排查计划每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机构和职责 |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 3 | 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不得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大区评价不合格仍然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扣2分。 | | |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 2 | 1.未与下级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不得分; 2.未全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少一人扣0.5分; 3.安全目标责任书少签、漏签、责任书内容与工作实际不符的,一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按照上级单位部署,及时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 2 | 未按照上级单位部署及时开展各项安全工作的,每次扣1分。 | | | ||
安全生产投入 |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 1 | 1.未进行安全生产投入的,不得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的,扣1分; 3.无安全生产费用档案材料的,扣1分。 | | | |
二、制度化管理 | 法规标准识别 (3分) | 辨识补充项目所在地区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对法律法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进行补充更新。 | 3 | 1.未保存法律法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的,不得分; 2.未辨识补充项目所在省、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扣0.5分。 | | |
制度、操作规程(5分) | 根据项目自身生产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 5 | 1.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少一项扣0.5分; 2.无安全操作规程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安全操作规程不全或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 | | |
文档的管理 (3分) | 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相关记录,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事故记录等重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 3 | 1.无安全生产台账的,不得分; 2.安全生产台账不规范、不真实的,少一项扣0.5分。 | | | |
三、教育培训 | 教育培训管理(3分) | 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教育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 | 1 | 1.未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2.培训教育不全面的,每缺少一项,扣0.5分。 | | |
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教育情况。培训教育档案包括人员签到、培训记录、培训考核、评估等内容。 | 2 | 培训教育档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 | | ||
人员教育培训(10分)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且定期参加复训。 | 1 |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得分;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经考核上岗的,每人扣1分; 3.未定期参加复训的,视为无证。 | | | |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宣贯到相关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 2 | 1.未开展员工培训教育尤其是风险较大作业工作的安全操作培训的,扣2分; 2.培训教育不全的,无考试记录的,每人扣0.5分。 | | | ||
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四新”(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转岗、离岗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 3 | 1.未全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扣2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规范的,扣1分; 3.存在“四新”情况时,未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的,扣2分。 4.公司内部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未开展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每人扣1分。 | | | ||
对外来人员(承包商人员、供应商人员、实习学生等)开展安全教育。 | 3 | 1.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分; 2.培训记录不全的,每项扣1分; 3.培训人员漏签、代签的,每人次扣1分。 | | | ||
开展上级单位布置的其他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 | 1 | 1.未开展上级单位布置的相关培训教育或安全宣传工作的,不得分; 2.培训教育记录缺失或不完整的,每次扣0.5分。 | | | ||
安全会议管理 |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完整,内容切合安全生产实际。 | 2 | 1.未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的,不得分; 2.总经理或厂长未定期参加安全例会的,每次扣0.5分。 | | | |
四、现场管理 | 设备设施管理 | 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 | 1 | 1.未设置防雷措施的,不得分; 2.未每年进行检测的,扣2分; 3.有一处检测不合格且未整改的,扣0.5; 4.相关记录不全的,扣1分。 | | |
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有安全通道的指示标志。 | 1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 | ||
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 2 | 1.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足的,每处扣1分; 2.消防安全标识位置不合理、标志不显的,每处扣0.5分; 3.定期维护保养不到位,无责任人、无检查记录的,扣1分; 4.现场消防设施有失效的,每处扣0.5分。 | | | ||
辨识厂区内有限空间,建立有限空间台账,在有限空间所在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知牌等。 | 3 | 1.存在有限空间未辨识出的,每处扣1分; 2.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扣1分; 3.台账不规范的,扣1分; 4.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或警示标志不足的,每处扣0.5分。 | | | ||
危险化学品库、危险化学品废料库、储罐等重要设备设施应设置有可靠的安全设备设施,并有相应记录台账。 | 2 | 1.危险化学品库、危险化学品废料库等重要设备设施应满足如下要求:仓库内照明、事故照明设施、电气设备和输配电线路应采用防爆型;仓库应设置防爆型通风机;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应与其相禁忌化学品混合储存,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2.记录包括出入库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定期检查记录台账不全的,每处扣0.5分。 | | | ||
厂区内设备设施应设置满足相关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 | 3 | 1.厂内设备实施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处扣2分; 2.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每处扣1分。 | | | ||
厂区内特种设备设施应设置满足相关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 (1)建立特种设备清单,信息完整并及时更新; | 4 | 1.特种设备清单,无清单不得分,设备清单与现场信息未对应的,扣0.5分; 4.查看特种设备检测报告,特种设备到期未检的1台扣0.5分,两台及以上本项不得分; | | | ||
作业安全 (19分) | 厂区、车间道路通畅;作业区域地面平整,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 2 | 1.厂区、车间道路堵塞的,每处扣0.5分; 2.作业区域坑、壕、池未设置盖板或护栏缺失,每处扣1分。 | | | |
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等危险作业,应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制度。 | 3 | 1.无相关审批制度手续的,不得分; 2.作业许可证未包含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的,每次扣1分; 3.作业审批单填写内容不全的,每次扣1分。 | | | ||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范要求,执行作业审批、交底和现场记录,配备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备,并定期检验。 | 1 | 1.企业未给员工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每次扣0.5分; 2.未配备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三脚架、救援绳等安全防护及应急装备的,每缺少一项扣0.5分。 | | | ||
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厂区内照明充足有效。 | 2 | 1.照明每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配电室管理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 ||
对“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检查、管理。 | 1 | 现场存在“三违”现象的,不得分。 | | | ||
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1 | 1.无发放标准的,不得分; 2.未及时发放的,不得分; 3.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分; 4.发放未进行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0.5分; 5.未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的,扣0.5分; 6.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0.5分。 | | | ||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上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 1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 | ||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包方或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 (2)企业必须与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对相关方作业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对排查出的隐患督导整改。 | 2 | 1.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扣0.5分; 2.承包或租赁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扣0.5分; 3.未定期对相关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检查的,扣0.5分; 4.未督导相关方及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扣0.5分。 | | | ||
职业健康 (2分) | 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告知从业人员。 | 1 | 1.未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的,不得分; 2.未将检测结果公布或告知从业人员的,扣1分。 | | | |
依法组织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并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 1 | 1.未组织职业健康体检的,不得分; 2.体检每缺一人,扣0.5分; 3.职业健康设备设施未设置的,每处扣0.5分。 | | | ||
警示标志 (4分) | 在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 2 | 1.在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2.安全警示标志的选用错误、排列顺序错误、固定方式不合理等问题,每处扣0.5分。 | | | |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 2 | 1.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设置,不得分; 2.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 | ||
五、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 安全风险管理 | 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进行风险分级管理。 | 1 | 1.未按照集团要求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不得分; 2.未按照集团要求进行风险分级的,扣1分; 3.存在的较为明显风险点未辨识出来并采取措施的,每项扣1分。 | | |
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管理。 | 2 | 1.未采取相关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的,不得分; 2.对危险有害因素管控措施不足的,每处扣0.5分。 | | | ||
对确定的国家级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备案,并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 2 | 1.国家级重大危险源应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分; 2.未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 | | ||
隐患排查治理 | 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 5 | 1.未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的,不得分; 2.未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的,扣1分; 3.未每周开展一次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的,扣1分; 4.未开展季节性、节假日等专项安全检查的,扣0.5分; 5.安全检查记录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0.5分。 | | | |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 3 | 1.对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未马上落实整改的,一处扣0.5分;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未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五落实”要求的,一处扣0.5分; 3.未每月填报《隐患整改登记表》的,扣0.5分。 | | | ||
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存档。 | 2 | 隐患整改无记录存档的,一处扣1分。 | | | ||
六、应急管理 | 应急准备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应急队伍,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 2 | 1.未建立应急队伍的扣1分; 2.未指定专兼职救援人员的,扣1分。 | | |
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装备、物资,建立管理台账。 | 2 | 1.未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未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物资的,不得分; 2.配备不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3.未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台账的,扣0.5分。 | | | ||
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事故时盲目施救。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其中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演练不少于2次、消防演练不少于1次。 | 5 | 1.针对现场使用的氯气、盐酸等化学危险品未开展有针对性演练的,扣2分; 2.演练未编制演练方案、做演练记录、评估总结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 3.未开展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演练及消防演练的,每缺少一次扣2分。 | | | ||
应急处置 (1分) | 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后,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 | 1 | 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不得分。 | | | |
七、事故管理 | 事故报告 (4分) | 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 4 | 1.年内发生的四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如实进行上报的,扣3分; 2.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台账(含相关方事故)的,扣3分; 3.对以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资料保存不当的,每项扣2分。 | | |
调查和处理 (1分) |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保存好事故资料。 | 1 | 1.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的,不得分; 2.资料保存不当的,每项扣0.5分。 | | | |
分数合计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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