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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作为西非资源大国与“西芒杜2040”战略核心国,建筑业正处于高速扩张时期。2024年,几内亚是中国企业在非洲地区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最高的国家,成为中资工程企业布局西非的关键市场。
几内亚的承包工程市场规范且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对外商投资持开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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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1. 城镇化、住房和国土整治部(MULAT)
该部门统筹几内亚国土、城市、建筑与住房全域管理,负责制定、拟定并实施政府在城市规划、住房和国土整治领域的政策,并监督其落实情况,下设监察局、地区垂直管理分支、咨询机构(国土整治部际委员会、国家土地理事会、国家建筑与住房理事会、国家住房政策跟踪与指导委员会、纪律委员会)。
2.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部(MITP)
该部门是几内亚主管公共工程与交通基建(公路、铁路、桥梁、港口)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基建与公共工程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统筹交通设施建设、养护及安全管理,并开展基建招商引资与项目监督工作。
3.私人投资促进局(APIP)
该部门旨在促进对几内亚的私人投资,执行政府关于发展国内外私人投资的政策,集中办理除矿业投资以外的有关行政、法律和税务等各项手续,并可按投资方的需求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性服务。涉及产业部门包含社会住房,污水、道路、城市和工业废物处理,基础设施等,不含采矿和石油部门。
4.规划、国际合作与发展部(MPCID)
该部门是几内亚国家级发展规划、外部援助协调与国际合作统筹的核心内阁部门,是中资企业参与“西芒杜2040”等国家级战略项目、对接多边援助与外资准入的关键枢纽。其核心职能覆盖规划、协调、筹资、落地四大维度,包括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对接多边/双边伙伴、援助协调;审核公共投资项目,对齐国家战略;监督区域规划落地,协调地方与中央的项目对接,以及地方小型发展项目的规划备案与协调等。
5.安全与民防部(MSPC)
该部门是几内亚负责国内治安管控、公共秩序维护、民防应急处置与施工安全监管的部门。其核心职能围绕安保、审批、应急、执法展开,包括对工地、营地安保方案备案及私人安保公司与器械使用进行监管;审批爆破施工爆炸物使用许可及大型施工相关报备事项;开展外籍人员安保登记;审查工地消防与应急预案,处置安全事故并协调高风险区域安保巡逻;实施人员、车辆、物资等例行检查,维护项目现场及通行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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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模式

几内亚建筑业管理模式的特点为中央统筹、多主体协同监管、地方分级执行,由城镇化、住房与国土整治部(MULAT)、基础设施与公共工程部(MITP)、规划、国际合作与发展部(MPCID)、安全与民防部(MSPC)及地方政府多主体协作,立项对接MPCID,规划沟通MULAT、施工联络MITP。
部门间可能存在职责交叉和标准不一,应明确各环节对接部门,建立跨部门沟通机制,关键节点提前联合踏勘,减少返工。同时持续跟踪几内亚政府部门整合与流程优化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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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

1. 《土地与国有财产法典》
《土地与国有财产法典》全面规定了几内亚土地权属、地籍管理、土地使用权取得与流转、公共用地征收及补偿机制等核心内容,明确了土地产权登记效力、土地用途管制、国有土地处置程序、习惯土地权利的认定规则以及征收补偿标准。
尤其在建筑工程与开发领域,该法典要求所有建设用地必须具备合法权属与登记,严禁非法占地建设;明确土地用途变更须经法定审批,未获审批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同时严格规范公共用地征收程序,要求先补偿后占用,并对违法占地、违规开发行为设定了相应约束,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合规的基础性法律。
2. 《政府采购合同法》
为几内亚关于工程承包的法规之一,其主要内容和规定如下:
(1)竞标申请:包括竞标者技术能力、支付能力、财务状况、签约能力。
(2)合同授予: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挑选最优报价中标。如几个报价相同,则重新报价。
(3)部际评标委员会由项目主管部门代表、业主代表、财经代表、技术监理代表等组成。重大项目由国家重大公共合同委员会评标,该委员会隶属总统府。
3.《公共工程招标法》
该法规为公共工程全流程提供法律依据,主要用于规范公共工程从招标、施工到结算追责的全流程,明确计价付款、履约担保、施工管理、验收及质量保修等核心要求,以此保障工程质量和业主合法权益。
4.《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法》系统规定了几内亚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与建设许可制度,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程序、土地用途分区管控、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公共空间与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以及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尤其在建筑工程领域,几内亚要求较为严格,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内容必须严格符合已批准规划条件,严禁无规划、超规划、擅自改变容积率与建筑用途等行为;同时强化规划审批与监管权责,未履行规划程序的工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可依法责令停建、限期整改或强制拆除。
5. 《劳动法》
规定了外资建筑企业在几内亚开展工程建设时,必须规范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解雇程序、劳动时间、加班及夜班薪酬、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确要求企业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理设定试用期,履行规范的解雇通知与面谈程序,严格执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加班及夜班工资加成规则,落实当地劳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法定比例为雇员缴纳养老金、工伤事故险及家庭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
6.建筑标准与规范
项目如为中国企业投资,一般采用中国标准建设。当地业主一般采用欧标或国际标准。如中国标准较国际或当地标准高,当地业主则更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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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建筑企业的准入条件与资质要求

1.设立法律实体
几内亚为OHADA(非洲商法统一组织)成员国,根据《非洲商业协调组织统一章程》和《投资法》,外国自然人或者法人均可以在几内亚成立独资或合资公司、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利益集团、办事处、代表处等形式的贸易或生产型机构。投资可采取资本入股或新设备入股的形式,也可并购当地企业。
2.外资持股比例
根据《投资法》,几内亚建筑业允许外国投资者持有所建公司最多100%的股份,无强制合资要求。
3.注册企业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填写完毕的RCCM 申请表、经公证的企业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或出生证明、3个月内无 犯罪记录证明、管理人员居留证和证件照2张、股本注资证明、登记费53万几郞。
股份公司:需提交填写完毕的RCCM申请表、经公证的企 业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或出生证明、3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管理 人员居留证和证件照2张、股本注资证明、登记费55万几郞。
分公司:需提交填写完毕的RCCM申请表、经几内亚外交部认 证的母公司章程和母公司RCCM证明、成立分公司的决议、分公司代表的任命书、身份 证明或出生证明、3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居留证和证件照2张、登记费50万几郞。
4.企业营业执照
中国注册的建筑工程类企业参与投标,需具备对应专业类别齐全的施工与设计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须满足注册执业资格、职称及相关业绩要求,提供近年同等规模同类工程的施工、设计或总承包业绩,若中标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几内亚完成分支机构注册。
在几内亚注册的建筑工程类企业参与投标,核心要求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对应工程的施工与设计业务,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人员执业资格、职称等不做硬性要求,按实际承担工作内容提供近五年同类工程相关业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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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1.本地化要求
投资者有权选择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自由招聘员工;有义务优先考虑几内亚本地供应商和分包商,并招聘不需要特定资格工作的当地劳工。
企业获得优惠的条件之一为:新企业投资额等于或大于2亿几郎(约计2万美元),并创造5个永久性的国民就业机会;增资企业商品和/或服务的生产或国民工作岗位数量增加至少35%。
2.税收政策
几内亚实行属地税制,税收制度由以下法律构成:《税法》《海关法》《财政法案》《国家预算法案》。
建筑企业适用标准企业所得税25% 与增值税18%,按规定缴纳最低统一税、职业税及工资相关附加税费。公共工程合同须按合同金额缴纳2%登记税后方可生效结算;建筑设备与材料进口执行海关通用税制,符合投资优惠条件的项目可享受建设期设备进口免税政策,仅缴纳登记税与清关相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
外资企业或外国人在经过几内亚政府审核、备案的前提下,可向政府租赁土地或向 个人购买土地。购买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外资企业/外国人长期拥有。
租赁土地时,法律规 定投资超过500亿几内亚法郎可租赁70年,租赁土地最高年限为70年。土地开发需要经政府根据建设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若土地所在的位置涉及公共利益,包括国防与国家安全、公共工程、国土整治与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有权利强制征用该区域土地,并根据相关法律对征用土地进行赔偿。
排版|胡荣鑫 校审|洞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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