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现就202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提示如下:
01
填报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报告。
02
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js.gsxt.gov.cn/index.html)进行填报。

03
填报内容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外商投资基本信息、投资者信息、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情况、资产负债情况。
04
填报流程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并选择登录方式。
2、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内容,保存并公示。

3、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
05
注意事项
1、企业提交并公示后,如发现有部分内容填写错误的,在6月30日前可以登录年报系统页面进行修改。若发生修改,务必在修改后再次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系统将显示为未完成年报状态。
2、外资企业如逾期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审核丨周 恬
发布丨孙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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