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工园区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出,化工园区应落实“无废园区”建设要求,具备对所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全部收集的能力,根据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化工园区应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制定管网定期排查机制,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规范化工企业雨水收集及排放环境管理。新设化工园区配套管网应明管建设;含有码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设置了入河(海)排污口的,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文件全文如下:
为规范我省化工园区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对《办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
二、评估责任主体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意见反馈途径
1. 信函方式: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413室,联系人:郭文,025-68908192。
2. 邮件方式:zztsbgs2019@163.com
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来源:江苏省工信厅
编辑:天夕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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