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鼓励私募基金更加合规、科学运行,引导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各个科创园区服务平台及金融机构服务平台为科创企业牵线搭台,打造投融资接洽平台,以解决企业启动及发展资金问题,鼓励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创”。
但这些科创企业在接触资本市场时候,是否知晓资本市场服务企业的不同形式?企业如何规划自身的科创属性以符合发展定位和资本市场偏好?如何长远看待自身企业发展与引进外部资本问题?在引进资本中如何保持对企业控制权,如何协调与重要员工利益、以股权激励员工积极性,如何维护自身利益?金融机构在投资科创企业中,如何把握科创企业的长期和当下资本规划,实现投资价值最大化?
本系列课程定位于科创企业,以最受关注的“投融资”及“资本路径规划”为中心,讲解股权架构设计、股权融资激励、科创属性规划、投融资核心法律条款主题,并站在科创企业视角,讲解未来并购和上市之路。
联合主办
BPEA Private Equity College

课程报名
BPEA Private Equity College
主讲律师
赵晓洋,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Georgetown Law School)(US Top14),获得法学、金融证券合规双学位,曾在纽约、北京、上海等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总部工作。
主要从事资本市场领域法律服务,包括中国企业上市前资本路径规划、境内外 IPO 上市、借壳/SPAC上市、并购重组、投融资、股权激励等。
曾为中国石化(600028)资产收购专项、中南建设集团(000961)并购专项、中国燃料集团特许经营业务、聚好商城 (JWEL)纳斯达克上市、金太阳教育(GSUN)纳斯达克上市等上市公司或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服务于多加科技型拟上市公司在股权架构、投融资、科创属性等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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