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田家炳中学校关于学校生活超市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透明 、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大足田家炳中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特对学校超市食品等物资定点采购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简要内容: 学生学习、生活用品、矿泉水、饮料、预包装食品、食用奶制品等。
二、配送合同期限:2023-2024年度(即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三、报名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并具备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产品。
3、参加招商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没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价格约定
乙方要有充足的货源,同类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为大足当地的批发价,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根据学校财务要求,每月提前3日前对完帐,供货商必须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供供货食品原材料的电子档案等资料,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5000元以上货款由学校通过银行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的方式提供给供货商。
六、供货商退出机制
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停止供货的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在学校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供货商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超市的正常运转,但供货商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1、学校收货时发现供货商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七、报名截止时间:
供货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上午9:00。
八、其他事项:
1、报名后,集中开会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若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2、是否通过学校比选供货,由学校研究决定后电话通知。
重庆市大足田家炳中学校
2023年8月28日
图文 | 后勤
编辑 | 郑晶
初审 | 胥国霞
终审 | 雷明平
校训:学达德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