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
机电制造专业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嘉人社 〔2023〕24号),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全市机电制造专业工程 技术中、初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机电制造工程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按照《嘉兴市机电制造专业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嘉人社〔2018〕205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 实学,且工作成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价条件所附量化 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60分以上人员,可申报机电制造专业工程 师资格(量化赋分标准见附件4)。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7号),具备高级工 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均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对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 技能领军人才,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评审:
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 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
三、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 9月28日,下级评委会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请在截止 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全市机电制造专业工程技术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实行网上申 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 县(市、区)申报材料由当地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嘉兴市机电工 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市直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嘉兴市机电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 台”
网址:https://zcps.r1sbt.zj.gov.cn) 进行在线申报, 上传相关材料,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 台”(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 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提 交所在地职称申报受理点。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 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地职称申报受理点 和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1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帐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 录帐号相同。个人帐号自行注册,职称申报受理点帐号由市里统 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四)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 “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双面打印, 一式两份)。
五、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
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二)继续教育
所有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完成 2020-2023年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为继续教育政策在职称评审 中能有序过渡,对前3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4年累计学满36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 视作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需上传从“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http://zy.jxkp.net/) 打印的“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表”。
(三)社保要求
全职在嘉兴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其社保未缴纳在嘉兴,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个人纳税情况证明,可以替代社保缴纳证明。
六、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 〔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 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 社保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 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文件解读
点击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