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当前,数据跨境流动已从一个技术性议题跃升为关乎中国企业全球化战略实施成效的重要变量。然而,随着规则碎片化的加剧、地缘博弈的渗透和执法力度的陡增,出海企业的数据合规环境错综复杂。为此,有必要从理论层面拆解全球规则格局的逻辑张力并讨论中国的制度应对与最新实践,在此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具有实操性的的参考与判断。


一、全球形势:
数据跨境流动现状
在全球数字经济版图中,数据跨境流动的重要性已不亚于传统的货物贸易与资本流动。麦肯锡于2024年底发布的研究报告就已显示,到2025年,数据跨境流动对全球GDP的贡献价值就将达到11万亿美元。
然而,与货物贸易领域拥有WTO多边框架不同,数据跨境流动至今缺乏一套全球统一的治理规则。当前国际社会主要形成了三种不兼容的治理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以欧盟为代表的权利保护模式,以及以中国为代表的安全可控模式。三种模式的并存与碰撞,构成了出海企业所面临的底层规则环境。
01欧盟的“规则输出”逻辑
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基石,欧盟构建了全球最为严格的数据保护体系。其核心特征是“充分性认定+标准合同条款(SCCs)”的双轨传输机制。自2018年执法以来,GDPR累计罚款已超过71亿欧元,涵盖2245起已记录案例。在数据跨境传输领域,欧盟执法尤为严厉:2026年4月,荷兰数据保护局对打车应用Yango处以1亿欧元(约合人民币8亿元)罚款,原因正是该公司在未采取充分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将用户数据传回俄罗斯服务器。
02美国的“选择性自由”逻辑
美国在数据跨境流动问题上采取了一种典型的“双重标准”:对内倡导数据自由流动以服务其科技巨头的全球扩张,对外则通过行政令收紧对“受关注国家”的数据传输管制。2025年4月,美国司法部根据第14117号行政令落地执行规则,严格限制向中国、俄罗斯等国传输敏感个人数据。与此同时,美国还通过《云法案》(CLOUD Act)主张对美国企业所控制的海外数据的法律调取权。这种“进可攻、退可守”的规则设计,使跨国企业的合规处境更加复杂。
03碎片化带来的“合规之困”
对于出海企业而言,真正的困难不在于遵守某一国或地区的规则,而在于同时遵守多个不同的规则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首席合伙人李丹在2026年两会上所指出,各国数据监管框架呈现“复杂化、碎片化、技术化”特征且更新频繁,在“受限数据”范围界定、跨境传输机制及数据本地化要求等方面标准不一,“最终导致企业合规成本显著增加”。

二、中国方案:
国内数据跨境管理模式概况


面对上述全球格局,中国的数据跨境流动治理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范式转型——从最初侧重“安全防御”的管控思维,逐步走向“安全与开放并重”的制度型开放。可以说,这一转型的标志性节点是2024年3月国家网信办出台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该《规定》在保持安全底线的同时,放宽了数据跨境流动条件,收窄了安全评估范围,明确了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未被相关部门告知或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出境安全评估,由此减轻了企业的合规负担。
截至当前,中国已形成了以“安全可控”为制度内核的新模式,并由“3部法律(《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1部行政法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4部部门规章(《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和《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的综合体系进行支撑。在监管路径设计上,中国形成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三条合规通道。这三条路径分别对应不同的数据出境规模、数据类型和风险等级,本质上为企业提供了一套清晰的分层方案:数据体量大、敏感度高的走安全评估,一般业务场景走标准合同备案,跨国集团内部常规则可借助认证机制提升效率。
从国际比较视角看,中国模式的核心特质在于以数据主权为理念根基、以数据分类分级为制度基石、以安全评估与便利化措施并存为操作路径,在保障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企业保留数据出境的制度空间。在合作与博弈共存的国际形势,这一模式正在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一种兼顾开放与安全的务实方案。


三、“数据出海”的安全航道:
跨境管理落地案例
从更大的视角来看,中国正以自贸试验区(港)为“试验田”,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的制度型开放。福建、海南、江苏等地自贸试验区已完成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备案(政府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清单之外遵循“非禁即入”原则,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覆盖汽车、医药、零售、民航、再保险、深海、种业等17个领域。而中国也在积极对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的制度创新。
福建自贸试验区
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已发布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涵盖医药、车联网、零售、航空维修四大领域,共26个场景、298个数据项。区内注册机构适用“两步流程”——第一步提交5类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资格,第二步提交2类材料(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备案申报表、承诺书)进行备案,即可实现便捷合规出境。2026年3月,福建自贸区完成了首单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备案。
另一方面,福建自贸试验区中的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均成立了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以专业专家团队为企业数据合规出境保驾护航,全力打造安全合规、便捷自由的数据跨境流动环境,助力本省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
2026年5月,苏州自贸片区完成了2026年度数据跨境流动的首单业务,标志着该片区构建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操作指引”制度体系进入实质运行阶段,将宏观政策细化为企业可操作的流程规范与判定依据。
海南自贸港
一方面,海南针对自动驾驶数据出境采用“正面清单”管理,为非重要数据出境开辟高效便捷通道——从企业申报到专家评审仅用3个工作日,整体备案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另一方面,海南还量身定制了涵盖深海、种业、商业航天、旅游和免税五大特色领域的“负面清单”,通过“场景化、字段级”精细化管理,明确了“清单内严管、清单外自由流动”的路径。


四、企业何以迈向国际?
谈谈“数据出海”之道
1
锚定业务类型,重视合规路径
出海企业首先需明确自身的数据类型和出境规模。若涉及重要数据或大规模个人信息出境,应优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对于中等规模个人信息出境,可选用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通过认证方式处理,后者证书有效期为3年。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第六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申请认证前,必须履行告知、取得个人单独同意、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义务。另外,企业不得采取数量拆分等手段规避安全评估。
2
以“内外双循环”思维
设计数据治理架构
首先企业需在每年特定情况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检查数据持有情况以及与供应商、员工或投资协议相关的合规状况。这一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企业能够主动识别合规风险,而非被动等待监管查处。此外,数据合规不能仅盯着“从中国出去”这一方向,还必须考虑“在目标国进来”以及“集团内部跨境流转”两个维度。一方面,可考虑在目标市场设立本地数据中心,将不涉及核心业务的常规数据就地存储和处理,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跨境传输(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策略需综合考虑目标国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例如,东盟各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的IDC基础设施参差不齐,企业在进行CAPEX投入前须充分评估当地电力、网络、运维等现实条件)。另一方面,对于必须传输的数据,应提前设计好合规路径并完成必要的评估和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跨境合规不仅是法律义务,更可以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越来越多的海外客户会在招标环节要求供应商提供数据保护能力证明,国际认证如ISO 27701、SOC 2 Type II等已成为进入高端市场的“敲门砖”。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亦在报告中指出,数据安全合规已成为出海企业的关键竞争力,企业不仅需要在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各个层面付出更多努力,还需建立应急情况下与监管的及时沟通机制。在全球客户和商业伙伴日益看重数据保护能力的背景下,一家合规体系完善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市场信任。
3
建设“组织—制度—技术”
三位一体的合规体系。
在组织层面,企业需明确合规责任人。在出境数据安全评估申请及标准合同备案中,均需企业提交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员信息。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或存在跨境数据传输的境内实体,应设立数据保护官(DPO),直接向总部数据合规团队和境内管理层双线汇报,确保国内监管要求与国际业务需求不产生冲突。该岗位亟需具备法律、技术与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其权责应纳入公司章程,基于目标市场的立法动态和执法案例定期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在制度层面,企业需制定《数据出境管理办法》,明确数据识别、分类分级、出境场景、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等全流程规则。制度应结合具体业务场景细化:例如,区分一般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用户浏览记录与支付信息、身份证号的出境要求迥异,前者可走标准合同,后者须经安全评估。更重要的是,制度须“动态更新”,随着法规变化和业务发展持续迭代。企业可建立“出境数据台账”,每笔数据传输都记录内容、接收方、用途和合规路径,让数据流动“看得见、可追溯”。
在技术层面,企业可重点关注基于数据分类分级的自动化工具和出境行为监控系统。例如,苏州自贸片区依托“苏数通”数据跨境公共服务平台,内置各地已发布负面清单的详细条款,支持企业在线进行负面清单适用评估,已助力6家企业通过国家网信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50份个人信息标准合同通过备案,服务团队累计完成800余次服务。同时,有条件的出海企业亦可在内部部署类似的自动化合规工具,将日常出境行为的监控从事后审计提升为事中预警。


五、未来展望:
走向“可信数据自由流动”
规则层面,全球治理格局将继续在“碎片化”中寻求“互操作性”。其中,中国的路径选择日益清晰以自贸试验区为“压力测试”平台,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规则,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更大范围的数据自由流动。目前,海南已完成了中国首个遥感卫星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实现了该领域数据出境“零的突破”,为更多新兴领域的数据跨境合规探索了可行路径。
技术层面,“可信数据空间”和区块链存证技术正在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底层信任机制。深圳等地已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链上存证、链下核验”机制,将传统数周的线下公证流程压缩至线上实时办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完成的首笔“保税+大数据”跨境交易中,全程由律师事务所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报告,由大数据集团提供可信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支撑,实现了从流通交易到落地应用的闭环管控。这些实践表明,技术与制度的深度融合正在加速数据合规的产业化进程。
企业层面,数据合规将从“成本中心”转化为“竞争力要素”。在数据跨境规则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合规能力强的企业将获得更低的制度交易成本、更高的国际市场准入效率和更强的商业伙伴信任度。
信息来源
https://www.baidu.com/link?url=P_Uds_UjgnV8_PqWvNUL1X0NKaZHp4ROU1-CXgNPWsnyjgxujQh-GBpBmgFeBOrhYTp-69g5C-MYL303oEpSI8cojd-SKC3DNN-qZ8ODiw_&wd=&eqid=822ebdd201e77a82000000066a154937
https://www.spp.gov.cn/llyj/202601/t20260125_716791.shtml
https://improvado.io/blog/gdpr-fines
https://www.cac.gov.cn/2026-03/23/c_1775999628849905.htm
https://www.cac.gov.cn/2026-01/30/c_1771505108953002.htm
https://www.cac.gov.cn/2024-12/05/c_1735094094177356.htm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5491853758868575&wfr=spider&for=pc
https://swt.fujian.gov.cn/zgfjzmsyqzq/zwdt/rdgz/202604/t20260403_7118956.htm
https://mp.weixin.qq.com/s/jPw6X_zNrzi41IQyWE7IqQ?scene=1&click_id=8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206064
https://www.fujian.gov.cn/xwdt/fjyw/202603/t20260324_7114879.htm
https://www.kingandwood.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china-s-cross-border-data-transfer-supervision-system-and-the-measures-for-certification-of-personal-information-export.html?

The End
编辑|郭隽凌
一审|陈心怡
终审|孙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