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公众参与原则: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全过程评价原则:对项目建设、运营和退役全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02
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
收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和环境资料
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
调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质量水平
识别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
分析项目的工程组成、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
计算项目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排放方式
分析项目的生态影响途径和影响程度
预测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评价项目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性质
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的累积效应和长期影响
针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生态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估算环境保护投资,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的环境效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组织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
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03
工业项目:侧重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价
水利水电项目:侧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侧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价
矿山开发项目:侧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04
环境现状调查不全面:未全面调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遗漏重要的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分析不深入:未准确识别项目的产污环节和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错误
环境影响预测不准确:预测方法选择不当或参数取值不合理,导致预测结果失真
环境保护措施不可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不成熟或经济不合理,无法有效控制污染
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未真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过程不规范
环境风险评价缺失:未识别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或未提出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