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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二级调研员郭金山带队一行4人,来我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及涉“泰山石”市场交易行为专项督导调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大鹏、邹城市局分管负责人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在邹城市,先后对峄山镇农村大集、餐饮单位以及城区铁山路花鸟鱼虫市场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组重点对集贸市场内活禽及宠物销售摊点、餐饮店等场所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严查餐饮单位严禁以“野味”为噱头招揽生意。在城区铁山路花鸟鱼虫市场,向商家宣传保护鸟类常识,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售卖野生鸟类行为,逐户核查经营资质及鸟类来源凭证;针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一家经营户持有的鸟类人工繁育证件及脚环与实有鸟数量不一致问题,检查组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建议依法予以收回,从源头上减少非法来源鸟类流入市场的风险。对市场内景观石经营店进行检查,查看了持照经营,落实建立产地溯源台账、是否存在涉“泰山石”交易行为等情况。

专项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会上听取了济宁、邹城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整治行动及全国保护鸟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郭金山对济宁市、邹城市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就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山东是鸟类重要的迁徙通道和栖息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野生鸟类保护和泰山石禁售工作的长期性,汲取外地违法贩卖野生鸟类案件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确保整治成果。二是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持续加大对农村大集、餐饮单位、花鸟鱼虫市场、文化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巡查频次和覆盖面,严防非法交易行为。三是要加大执法合力,开展联合协同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林业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此次调研为济宁市野生动物及泰山石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严格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坚决杜绝销售野生动物及涉“泰山石”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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