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更新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燃煤碳氧化率因子等技术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司 曹钰
电话:(010)65645660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5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