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至上】汛期食品安全
风险提示
近期,我县进入汛期,局部地区发生了水灾自然灾害,部分食品被浸泡变质或受到污染,为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凌云县市场监管局特向全县食品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提示:
消费者购买应注意:
合理选购。选择资质齐全、食品
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
和市场购买食品,认真查看食品
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
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
食品。不购买积水浸泡过的食品。
不随意购买或采食野生蘑菇、野
菜和野果,避免食物中毒。
合理存放。食物避免放在阴暗潮湿
的地方,存放时应加盖,做到防尘、
防蝇、防虫、防鼠。避免一次性采
购太多的食品。储存食品时应注意
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
食物腐烂。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
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已开封
的包装食品,食用不完的应及时冷
藏,不宜久存;食品有腐烂、变质、
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
得食用。
食品销售者应注意:
食品销售者要强化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处于符合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洁、校准、维护,确保持续有效运行。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鼓励在销售场所使用非敞开式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者须定期对食品贮存、售卖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特别要确保贮存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腐、防尘等设施设备,并持续有效运行,能够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温度、湿度等条件要求;保持各场所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食品销售者须定期自查库存商品,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杜绝使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食品和食品原料要离地离墙存储,避免受潮变质。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不得将食品摆放在户外、窗台等位置,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暴晒。
做好食品经营场所安全自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全面检查经营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受积水污染的食品,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严禁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
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防止不合格食品和其他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进入市场。严禁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
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如遇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事项的处理,及时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