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暑假生活即将过去,师生们又将开启校园生活,为保障全县广大师生开学返校后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石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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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学期·开启新征程

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等举措,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积极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新录用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严防从业人员带病上岗,造成食品污染或疾病传播。要督促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健康卫生,规范佩戴口罩。

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规定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保持学校食堂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检查库房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物品并做好登记,严防来源不明、掺杂掺假、未经检疫的病死畜禽肉、浸水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对冷冻冷藏的食材查验是否符合贮藏温度要求,是否超保质期或发生变质;加强食堂防鼠防虫防尘管理。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落实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留样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制度;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按规定索证索票并进行检查;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加工制作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方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浪费法》各项规定。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坚持按需取餐,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秋季天气转凉,是诺如病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食物若储存加工不当,容易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食用后可能造成胃肠不适,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遇到类似情况,学校应及时组织救治,并立即相关部门报告。
诺如病毒感染具有发病急、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常在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群体性大规模传染,常见症状是呕吐和腹泻,与食物中毒相类似,但治疗和防控方式都与食物中毒不同,要注意鉴别。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加强宣传疏导,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的恐慌。





新学期·新起点

欢声笑语中,新学期的乐章奏响了
让我们一起整装待发,快乐启航
祝愿孩子们在新的学期中继续成长
不负韶华,一路欢歌,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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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蒋 定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