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遗产泛指人类创造的各种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这些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在岁月侵蚀、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等多重威胁下,正面临着存续危机与传承挑战。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以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沉浸式交互技术等为代表的数智技术日新月异,赋予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古为新”“让文物活起来”的更多可能性。
文化遗产数字化属于新兴领域,目前各主体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尚未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为探索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理论建构,有必要先对当今遗产数字化的实践现状展开梳理和评估。在遗产保护领域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导的世界遗产项目是迄今最具影响力的遗产保护体系。因此,本研究计划从这些受全人类重视的、最具代表性的对象切入,认识和评估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在全球语境下的现状。
本报告旨在搜集与整理联合国截至2025年6月公布的998处世界文化遗产(含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并去除跨国系列遗产等重复项)在数字化方面的实践进展,基于既有工作探索构建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的评估体系,并对各世界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工作展开综合评估与梯队分析。在评估基础上,再基于地域分布、国家收入、遗产类型等维度展开分析讨论,最终提出展望,为世界文化遗产在数字时代的创新性阐释与场景传播提供参考。
1 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综合评估体系的构建
为体现数字化政策导向与实践多维度融合的现实特点,本报告拟从三大维度出发,以七个指标构建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综合评估体系。本评估体系涵盖了政策保障、基础数字化应用与前沿数字化技术三大维度,力求全面反映世界文化遗产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能力建设与应用成效。通过该体系实施评估,不仅有助于厘清不同国家在数字化路径上的差异与共性,也能为未来国际合作与技术共建提供科学依据与战略支撑。基于该体系,报告对998处世界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工作开展了信息采集,通过人工回溯参考信息来源,以核对结果的可信度,最终完成了综合评估。
2 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综合评估结果
基于综合评估结果,此处依据综合评估指数的得分高低,细分为五大梯队:领先级(14分)、突破级(12–13分)、进取级(10–11分)、探索级(6–9分)、起步级(0–5分)。总体来看,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指数总体得分仅为7.23分,仍然处于探索级水平。


从各梯队整体分布结果看,第三、四、五梯队的遗产数量远超第一、二梯队。以第一、第二梯队为首的头部合计占7.41%,以第五梯队为主的尾部占比近27.5%,主体集中在第三、第四梯队占比超65.1%。而998处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的总平均分为7.2分,属第四梯队,这表明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水平总体呈现“少量头部引领”“中部体量庞大”“尾部收束”的梭形态势,尚未形成规模化的高水平体系。

注:限于篇幅,第二~五梯队暂不列示。
从各梯队情况来看:
第一梯队(领先级)共15处遗产(占比1.5%)在所有评估维度均获得满分(表3),反映出其在数字化战略、技术应用、资金支持、体系建设等方面已达到高度成熟和系统化的水平。
第二梯队(突破级)共有59处遗产(占比5.9%),其中仅4处得分为13分,其余55处均为12分。该梯队遗产已普遍实现了高质量的数字化,广泛覆盖数字漫游、三维扫描和XR交互等应用,但在区块链等创新技术方面表现滞后。
第三梯队(进取级)共有226处遗产(占比22.6%),其中11处得分为11分,205处为10分。“人工智能技术”是较有效的提升路径。尽管总分相近,但各遗产地在各指标的得分组合上呈现显著差异,表明各遗产在探索中,因地制宜地选择了适合自身的数字化发展策略。
第四梯队(探索级)共有424处遗产(占比42.5%),其中,6分、7分、8分和9分的遗产地数量分别为151处、28处、213处和32处。该梯队集中体现了全球文化遗产数字化进程中最具代表性的中间状态——正处于广泛探索与模式形成的关键阶段。其发展动态与质量,直接影响全球文化遗产数字化事业的总体进程与未来方向。
第五梯队(起步级)共有274处遗产(占比27.5%),这些遗产地大多仅具备基础的政策支持和零星、分散的技术尝试,尚未形成系统化、规模化的数字能力。
基于各评分结果,报告对世界文化遗产及其数字化水平的地域分布(涵盖地区及国家两个维度)展开了分析。
3 世界文化遗产及其数字化水平的地域分布
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标准,世界文化遗产的分布共划分为五大地区:阿拉伯国家、非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欧洲及北美、亚太地区。从世界文化遗产的数量统计结果来看,欧洲及北美地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拥有503处遗产(占总数的50.4%);亚太地区位居第二,拥有224处(22.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排名第三,拥有114处(11.4%);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分别拥有90处(9%)和66处(6.6%),另存在1处跨地区遗产(图2)。由此可见,世界文化遗产在各地区的数量分布严重失衡。既有格局的形成因素较为复杂,不仅与欧美地区在遗产保护实践领域的先发优势及早期世界遗产体系受欧洲中心主义观念影响有关,也与文明古国的地域分布存在着密切联系。






收入是反映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研究引入了世界银行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划分的“高收入”“中高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四种类型作为参考。该标准不仅具有全球认可度,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家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可达性,从而解释数字化进程的社会基础差异。


分析表明,国家收入水平与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程度总体呈正比关系:高收入国家在遗产数字化平均分值和覆盖范围上总体领先;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国家较为滞后,但其中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中等收入国家表现较优的案例,为各国提供了积极启示。我国在《世界遗产公约》通过15年后才加入,在遗产保护领域起步较晚,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水平目前已位于全球前列:第一梯队遗产占我国遗产总数达23.3%,为全球最高;第二梯队占比27.9%,属世界前列;第三、四、五梯队分别占比20.9%、18.6%、9.3%,低于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图9)。我国在数十年的时间里,已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从政策导向、专项资金,到项目多方协作落地与成果迭代的“全链条”整合,构建起了较为成熟的文化遗产数字化体系(图10~图13)。

图10 敦煌研究院文物数字化保护团队的“井字格”“鱼骨架”等定制化图像处理方法[1]

图11 数字敦煌VR沉浸漫游系统(敦煌研究院与腾讯共同开发)[2]


图13 基于AI的秦兵马俑数字化及虚拟修复技术案例[3]
越南有关部门在跨部门整合、对外交流合作、人员培训、数字平台建设等方面构建了“自上而下”的保障机制,因而其6处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平均分高达11分,已基本实现了基础数字化应用和部分前沿数字化技术的覆盖(图14)。

这表明,一国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力度取决于各国政府对文化遗产潜在价值的认识及保护动力,而中等收入国家若能在政策设计、技术应用与人才机制三方面形成协同,同时积极整合政府、科研机构与市场资源,则也能有效提升其遗产数字化的质量。

就低收入国家而言,遗产数字化表现较优的国家基本都依赖外部的资金、技术与人才支持。卢旺达、加纳等国的案例表明,低收入国家只要建立畅通可行的对外合作机制,并尝试持续培养本土遗产数字化保护人才队伍,也能实现良好的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图15)。
5 遗产类型与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水平的关联分析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1条之规定,世界遗产可分为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自然遗产(Natural heritage)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Mixe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三大类。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又可分为遗址(Sites)、建筑群(Groups of buildings)、古迹(Monuments)、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s)四类。这些不同类型的世界文化遗产在空间尺度、价值承载与保护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相应地,其数字化背后的信息结构化与表达方式亦因类型而异。
从遗产类型看(图16),建筑群类的世界文化遗产数量最多(353处,占比35%);其次为遗址类(306处,占比31%),与建筑群构成样本主体;随后是文化景观类(175处,占比18%)以及古迹类(123处,占比12%),自然与文化混合遗产类比重最小(41处,占比4%)。可知,在当前世界文化遗产中,建筑群类型居于主导地位,显著高于其他类型,表明五大遗产类型分布极不均衡。


从不同类型遗产的数字化梯队分布看(图17),建筑群以数字漫游系统见长,兼具三维扫描工作与XR沉浸式交互项目,是当前世界文化遗产中数字化最成熟的类型;古迹类与遗址类在三维扫描记录上同样领先,但数字应用场景仍有待拓展;文化景观类、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类在人工智能与其他数字化技术方面更活跃,但漫游系统、XR项目与三维等项目仍有提升空间。除却地区与国家差异,这一现象与各遗产类型的特性密切关联,而各遗产类型的数字化发展道路也已出现针对类型特点的适应分化。不同类型的世界文化遗产应立足自身特点选择数字化演进路径,在巩固共同基础的同时,分类推进新技术布局,以缩小类型间数字鸿沟,实现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协同提升。
6 结论与展望
本研究是目前国内最早开展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指数评估的研究报告。基于本报告的评估结论,从全球视野出发,对未来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展望:
构建全球协作网络,弥合数字鸿沟。积极建立多层次的国际合作机制:一方面,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推动数字化标准互通与数据协议共享,降低技术准入门槛;另一方面,鼓励发达国家以技术转移、联合实验室等形式赋能发展中国家,也可探索“数字结对”模式,由数字化领先机构对滞后遗产地开展定向帮扶,建构具有正反馈的援助机制。
完善技术伦理与标准化体系,保障数字资源永续性。数字化不仅是技术复制,更涉及文化主权、数据安全与伦理规范。需优先制定全球通用的技术标准(如分辨率、格式兼容性),确保数字资源长期可读取与互操作。同时,应建立数字伦理框架,明确文物数据采集、使用与知识产权边界,避免文化资源误用或商业滥用。
深化技术融合与场景创新,推动价值再生。未来数字化应超越“存档”功能,转向文化价值的动态活化。一方面,充分发挥元宇宙在整合各类技术、业态的集成作用,尝试探索文化遗产元宇宙有关理论体系,使不同技术能各得其所,形成合力,最终建设遗产价值传播与产业协同并进的良性生态。
针对不同遗产类型设计差异化数字化方案,推动贯通型人才培养。不同的遗产类型各具特质,需采取差异化的数字化策略与路径。当前,亟需择选既有遗产数字化的前沿案例,总结其实践经验,并基于各数字化技术应用的优势和短板,形成适用于不同类型的遗产数字化发展路径。此外,各高校也应积极完善有关学科的联合培养,建立能贯通考古、建筑、艺术、信息技术等多学科复合型文化遗产数字化人才培养机制。
[1] 宋朝军. 敦煌研究院文物数字化保护团队19年来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与转化利用——以青春之力 探石窟之秘[N/OL]. 人民日报, 2025-02-17(06). (2025-02-17)[2024-07-19]. http://www.gs.gov.cn/gsszf/c100002/c100011/202502/174078714.shtml
[2] “寻境敦煌”虚拟漫游. (n.d.). https://285.e-dunhuang.com/#/
[3] 西北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基于AI的秦兵马俑数字化及虚拟修复技术案例[N/OL]. (2025-07-31)[2025-11-13].https://ist.nwu.edu.cn/info/1050/3393.htm.
[4] Vietnam N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 Tourism. Virtual reality tour of Hue Imperial City to be launched for visitors[EB/OL]. (2018-04-20). https://vietnamtourism.gov.vn/en/post/12747.
[5] Explore the Ethnographic Museum through our virtual tour. (n.d.). Rwanda Cultural Heritage Academy. https://ethnographic.rwandaheritage.gov.rw/
报告主编与研究团队:
主编:
臧志彭 同济大学教授、文创元宇宙(上海)研究院负责人
解学芳 同济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研究团队:
执行组长:周迪晨
团队成员:张珏、郑潼、崔知妍、伍诗瑜、吕欣苒、吴馨蕊、翟庭悦、贺雅楠、钟昕桐、张梓轩、周清怡、张磊、李佳妮、尚咿彤、林子涵、魏赛、何叶紫




文化元宇宙专委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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