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收入大家都懂。小公司按开票金额确认收入,这是最省事也是最省钱的做法。
小公司对甲方没什么议价权,预收款很少,基本都是干完活后,等甲方通知,能收款了再给甲方开发票——毕竟开了发票,不管自己有没有钱入账,那是都要给税务局交税的。
所以一般能开票的活都是早就交付、验收完成了的。按照会计准则,这样的收入确认是滞后的。
但小公司要的是便捷和高效,所以当然就是谁拳头更大就听谁的——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那就差异吧,也没人在乎这个。
但上市公司,或者有上市规划的公司就不同了:谁的话都得听,谁都得罪不起——IPO的审核可是以会计准则为基准的。
所以收入按会计准则确认,税按照税法交:两不耽误。只是苦了会计,一会弄个未开票收入,一会又要冲回,来回倒腾。碰到粗心的会计或者是业务特别繁杂分子公司主体特别多,很多时候开完票也忘了冲回之前的未开票收入,那个帐乱得都没法看,就算想整理也是浑身是刺,无处下嘴。
这都是正常情况,见怪不怪。
要重点说一说的是这些公司正常业务以外的收入,那些通道业务、过路合同。这就涉及到会计里对收入认定的一个专业区分: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
总额法(公司是主要责任人):公司把自己生产、组装的产品、服务卖给客户,卖之前前能控制商品 / 服务,并且承担存货风险,对商品/服务有定价权,而且对质量 / 售后负责——这个时候,按全额确认收入,同时确认采购成本。
净额法(公司只是代理人 / 中介):公司在卖之前,并不能实质上控制商品 / 服务,不囤货、不担滞销风险、只赚固定佣金 / 差价——那就只能按差价 / 佣金确认收入,无营业成本。
一句话浓缩总结:
总额法:流水全算我的收入(收入大、成本大、毛利正常)
净额法:只有差价算我的收入(收入小、无成本、毛利很高)
再举个例子就说得更清楚了:
A公司从 B公司处 买了 80 元的货,然后卖给 B 100 元,赚 20 元。
如果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收入:100元
成本:80元
毛利:20元
毛利率:20%
如果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收入:20(差价)
成本:0
毛利:20
毛利率:100%
关键结论:
总额法下和净额法下的净利润完全一样(都是 20)
但——
总额法:营收规模虚胖、毛利率低;
净额法:营收真实瘦小、毛利率高。
有人可能有疑问:这也没有太大区别吧,净利润都一样。上市不都主要看净利润吗?
话是没错的。但收入代表的是公司规模,规模大的好处那是大大的有:不然为什么“做大”排在“做强”前面呢?
往正常来说,收入多规模大的好处不仅仅是面子,实打实的好处也不少:
比如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主要就是跟收入相关,一般来说,收入越高,授信额度越大。银行贷款是成本最低的钱,这对于永远缺钱的企业来说,绝对是及时雨。
还有股权融资。对于有股权融资意愿的公司来说,公司估值越高,那融到同样金额的钱需要出让的股权比例就越小,同时,估值越高能融到的钱也会越多——投资人只是想投资,不是想买下公司,一个估值十亿的公司,融一个亿轻轻松松;但一个估值5亿的公司,融一个亿就很费劲了,毕竟一下子就出让25%的股权,会让人心存疑虑:这也太缺钱了吧。
公司估值,一方面看净利润,但也会参考收入,特别是对于成长中利润比较少的公司,收入规模就显得尤为关键了。
还有一些弯弯绕绕不足以为外人道的心思:收入太少,利润也不好“造”啊!
财务报表指标解读之:毛利率——太高被人说造假,太低又没竞争力
收入一个亿,撑死净利润两三千万到头了,还得被人各种怀疑;但收入两个亿,净利润两三千万,算不算正常水平?而且还能展望一下未来的规模效应,净利润的提升空间那叫一个大!
而且吧,通过总额法做大规模,听上去,也就是会计差错,比起虚构合同收入,那强太多。
再把已经交付给客户的商品放到存货里,那利润立马噌噌往上爬;或者放到研发费用里当做研发耗材,那立马技术含量满满——这么舍得投入研发,必须是潜力股啊!
这些玩法,被各种要融资要贷款的公司玩的炉火纯青。再火眼金睛也得深入核对企业的合同约定以及收入成本表才能实锤,但多多少少还是能从过高的存货、研发费用里看出点端倪。
咱大A股,这种(故意)混用总额法的案例那是随处可见:
案例 1:恒信东方(300081)—— 算力贸易虚增 1.82 亿(2022)
业务:算力系统集成,实质是代理 / 撮合,无控制权、无存货风险、只赚差价 造假:明知应净额法,故意用总额法,把上游采购 + 下游销售的全额都算自己收入 结果:虚增收入1.82 亿(占当年营收 37%) 处罚:公司罚 500 万,董事长 + 3 名高管合计罚 750 万,被 ST
案例 2:*ST 海越(600387)—— 供应链通道虚增 30 亿(2022 半年报)
业务:供应链 “通道业务”,实质是过手走账,不控货、不担风险 造假:按总额法确认,虚增收入 30 亿、成本 30 亿,毛利几乎为 0 后果:被证监会处罚,强制退市
案例 3:*ST 立方(300344)—— 三年虚增 2.76 亿(2021–2023)
业务:代理贸易,无控制权 造假:总额法核算,三年虚增收入 + 成本各 2.76 亿;叠加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 后果:罚 1000 万,拟终止上市(退市)
案例 4:万向钱潮(000559)—— 铬铁贸易调减 12.8 亿(2022–2023)
业务:子公司供应链铬铁贸易,上下游高度关联、合同对敲、未实质控货 造假:误用总额法,两年合计虚增营收12.8 亿 后果:自查更正,追溯调减收入 12.8 亿,市场大跌
案例 5:ST 舜天(600287)——12 年虚增百亿(2009–2021)
业务:外贸代理、空转贸易 造假:长期总额法 + 虚假自循环,虚增收入超 100 亿 后果:顶格处罚 1000 万,退市追责
蓝色星际(北交所,870790,2024 年 1 月终止审核)—— 在审 “重大会计差错”
核心问题:外购服务器贸易(应净额)长期用总额法,申报期内才临时更正。 服务器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实物不经过公司,公司无存货、无定价权、只赚差价(代理人)。 2021–2022第一季度一直按总额法全额算收入,直到2023 年在审期间被迫更正为净额法。
2021 年营收调减 3403 万元(-7.76%) 2022 年 1–9 月营收调减 4039 万元(-11.67%) 对此,监管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结局:北交所认定 “申报文件披露不真实”,2023 年 10 月中止审核→2024 年 1 月终止审核,董事长 + 财务负责人被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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